1952年8月——粮食部设立。
1953年——需要国家供应商品粮的人口为24788万人,需要商品粮总数为659亿斤此外还有军粮和出口粮食。1953年,国家征购粮食721亿斤。和1952年相比,产量只增加1.44%,而征购数量却提高了20.1%。粮食供应开始紧张。(粮食部计划司统计资料,粮食部资料室,1954年),
1953年7月23日——中财委负责人陈云顾不得养病,急忙赶回北京。面对粮食短缺的尖锐矛盾,毛泽东让中央财经委员会拿出办法。中财委开始提出8种方案,最后选定统购统销的方案。陈云1981年回忆说:“我下决心搞统购统销,钻了两个礼拜。那时候许多同志不赞成……到了十月一号,在天安门城楼上,我跟毛主席讲,不搞这个我们没有出路。”(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下)》。
1953年11月19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1953年10月2日晚——毛泽东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听取了陈云的汇报,采纳了陈云的建议。
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之后政务院又发布了相关命令和执行办法。从此以后“所有收购量和供应量,收购标准和供应标准,收购价格和供应价格等,都必须由中央统一规定或经中央批准”。统购统销不仅是解决城市粮食问题的手段,也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
1954年6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给粮食部的计划是:1954-1955年粮食年度,征收309.8亿斤,收购569.73亿斤(指标分配到各大区)。二者合计879.53亿斤,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1.98%。
1955年年8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公布施行。
1954年9月——粮食部长章乃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关于粮食问题的发言中说:我们扭转了50多年来依赖洋米、洋麦的进口趋势,米麦反而有一些出口。1953年7月-1954年6月粮食年度,粮食收购数比上一年度增加了77.78%,1954年6月底以前的库存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1%。这是统购统销实行半年的成果。
1955年2月2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华南分局关于目前农村紧张情况与措施的报告》反映实行粮食统购以后,农村出现紧张情况:一,在购粮运动后期(1954年12月下旬),各地都普遍发生农民大量杀猪杀鸭的情况。二,在中山、新会、南海等部分地区,发生农民退田,甚至交土地证,认为这些土地产量低,负担不起购粮任务。(《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第231-232页)
1955年4月22日——国务院第一办公室提供的几篇题为《关于农村粮食紧张情况的调查》中反映,山东郓城县按实际产量只能购余粮2022万斤,上级下达了3300万斤任务,实际完成2900万斤。由于任务过重,干部强迫命令,比较普遍对群众捆打游街。三区一副区长在彭庄乡陈庄领导秋购中,造成自杀3起。(国务院第一办公室:《关于农村粮食紧张情况的调查》,1955年4月22日)
1957年6月——国务院52次全体会议,监察部部长钱瑛作《关于1956年广西省因灾荒饿死人事件的检查报告》。同时,国务院作出《关于广西省1956年因灾饿死人问题给有关失职人员处分的决定》,省委第一书记陈漫远和省委书记郝中士、肖一舟撤销党内外职务,3人均调离广西。同时,分别给平乐地委、专署和平乐、荔蒲、横县三县县委、县政府有关失职人员撤职、留党察看、记过、严重警告等处分。
1957年7月16日上午——全国粮食工作会议在中南海紫光阁召开,会议由陈云、李先念主持。陈云首先在会上叫苦: 上一年度挖了六七十亿斤库存。亏得四川调入了50多亿斤才救了急。目前全国可供调拨的粮食极少,已经发生了调度不灵的情况。如果再遇到一个灾荒就不行了。现在看来,国家的粮食库存,要能够应付两个灾年才行。我们能够对付两个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稳定的。(《全国粮食会议文件》,1957年7月)
1957年9月——在9月召开的八届三中全会上,国家对粮食征购计划减少到852亿斤,销售提高到767亿斤,再加上出口和军粮支出,库存只能增加31亿斤。陈云在会上说,据农业部估计,1957年全国粮食产量可达3685亿-3700亿斤,比上一年增产35亿-50亿斤。
1958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的指示》(中发[58]104),这个文件指出,要完成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任务相当艰巨,现在个别地方有些农民开始闹粮,其中有些是真缺粮,有些是假缺粮。中央要求销售粮食力争不要突破计划,收购粮力争超额完成任务。1957-1958年度最后的实际结果是,征购920.11亿斤,销售842.09亿斤。征购比计划增多,销售比计划减少。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题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3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指出——“对重要农副产品实行统、派购是完全必要的,但品种不宜过多。”
1984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又指出——“要随着生产和市场供给的改善,继续减少统派购的品种和范围。”
1984年底——统派购品种从1980年的183种减少38种(其中24种是中药材)。
1985年——国家不再对农村下达指令性的收购计划。而是采用“合同定购”的方式来收购国家需要的粮食。
1985年底——中央提出了“逐步缩小合同订购数量,扩大市场议购”的新方针。
1991年——粮食价格补贴400多亿元。其中城市补贴200多亿元。平均每个市民补贴130元-150元。
1992年底——全国844个县(市)放开了粮食价格,粮食市场形成,统购统销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