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审判员签名仪式
举世瞩目的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最后宣判的时刻即将来临。
1981年1月23日下午4时,人民大会堂天津厅,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举行判决书签名仪式。
可是,在开会之前,却发生了另外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件事情对于我这个审判员来讲,至今都是一个未解开的谜。
当副庭长黄玉昆走进天津厅见到江华庭长时,他说昨天晚上回去,看到一份传阅文件,是上海发出的,材料上说建议希望在法律文书上不要点王少庸的名字,他是抗日战争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
正好这时我站在江华旁边,听了感到吃惊,马上就问黄玉昆,上海什么机关,何人发来的文件?
他说我看完了马上传走了,具体人记不得了,只记得是不要在判决书上点王少庸的名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不得而知。
江华说:“不要管他,反正判决书已通过了,写上没有问题。”
这份材料早不来,晚不来,正在宣判前夕送来了,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想恐怕不但是为了不点名的问题,而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再有,这事怎么会一下子传到上海,而特别法庭又没有看到这份传阅文件,江华也不知道,我感到很奇怪。
1981年2月,我回上海后参加对“四人帮”在沪的骨干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的审判,听到市委领导同志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同志说对王少庸要审判,可是北京来了电话,要上海不要审判王少庸。同年我列席市委召开的一次常委会时,检察院的领导同志提出对王少庸不审判不公平,请市委再向中央提出建议。市委第一书记陈国栋说我们市委提出过了,可是北京再次来电话,提出不要对王少庸作刑事处理,所以我们再不好提了。就这样搞来搞去,最后检察院只好对王少庸免于起诉了事。
至于上述从上海发往北京的传阅文件,到底是何机关,什么人写的信件,我回上海后通过市委考察办、市委党风调查组和检察院侧面了解,始终不得而知。这件事已过去20多年了,仍然是一个谜。
由此不难看出,尽管“四人帮”已经被粉碎了,被审判了,但要真正地建立起法制的社会机制,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有很长路的路要走啊!
庄严的签名仪式准时进行。
全体审判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排列顺序,分别在3份判决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按照这个顺序,除4位正副庭长外,审判员我是第一个签名的,当时心情十分激动,提笔的手都有些颤抖。
经特别法庭所有审判员对罪犯逐一进行评议,然后逐一进行表决,最后决定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签名结束后,江华对全体审判员讲了话。听完江华的讲话之后,面对着即将到来的全面胜利,全体审判员精神饱满,情绪激动。
特别法庭对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的审判,是一次划时代的审判,代表着正义、法律、公正,代表着尊严、民心、真理,显示了中国这块古老而又年轻的土地上,一个噩梦般岁月的结束和一个充满希望与信心的新时代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