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这封信中,欲盖弥彰之处有五:第一,蒋介石说“后援不继”之意,不是“中央有可调之兵而不援”,乃是因“运输困难而乏续至之援队”。但是,事实上,全国有两百万军队都哪儿去了?“可调之兵”岂不大都被蒋介石调往江西去打内战了?这样造成京畿地区御外侮上的防务单薄,岂不正是蒋介石的责任?第二,蒋介石说“运输困难而乏续至之援队”,但从一月二十八日起,前后有一个多月的期间可供运输,可是部队却始终调不上来,这叫什么速度?此中有人“抑阻于其间”,岂不太明白了吗?第三,单从二月二十七日、二十九日陈铭枢致汪兆铭电文中,就明明看到上官云相师已经“忽奉令两团守镇江”、“不愿赴援”,则蒋介石所谓“某部二团开到南京,略无休息,立时出动于前方”之说,就与事实不符了。眼前的上官云相师尚且如此,天边的其他部队,更可想而知矣!第四,蒋介石说“军旅之事,发号施令,皆有一定之系统,绝不能越俎而代庖”云云,更是瞪着眼睛撒大谎。“指挥军事”的“权责”,早都被他一把抓了,他说他做不了主,又其谁能信呢?第五,蒋介石说调动部队,“须严为隐秘”,不能随便告诉路人。隐秘固然不错,但总要调到部队上前线才算啊!若根本没调,反以隐秘为护符,这就不对了。
大概连蒋介石自己都发现这封信的答辩未免太牵强好笑了,所以最后“弃置未发表”。但在半世纪后,我们就他的心态和巧辩来做解剖,还是有助于真相的揭发的,自不容我们放过也。
上海撤守以后,经过国际联盟等的斡旋,在三月四日停战,五月五日签订停战协定。中国代表是郭泰祺、戴戟、黄强;日本代表是重光葵、植田谦吉。外交部次长郭泰祺在三月二十五日发表谈话,虽说:“敢以人格担保,断不为丧权辱国之事,可请国民放心。”(天津《大公报》一九三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但是五月三日,抗日联合会的代表四十多人,还是冲了进去,打伤了郭泰祺。郭泰祺两天后裹伤签下协定。协定内容重点是:
一、确定停战。
二、中国军队暂驻现在地位。
三、日本军队撤至一二八以前地位。
四、设立共同委员会,布置日军撤退及华警接收事宜。
细究内容,却大有文章。所谓中国军队暂驻现在地位,就是中国军队不得恢复进驻淞沪,所谓日本军队撤至一二八以前地位,就是日本军队不撤出一二八以前在中国所占的领土。其为“丧权辱国之事”,一看便知。一九三二年五月五日,上海《时事新报》有这样的评论:
……敌军入寇,未能逐出国门,停止战争,犹待妥协条件,彼虽曲,我虽直,而彼则驻兵有地,撤军无期,我则人民徒遭绝大蹂躏,军警俱有明文束缚,如此协定,谓未屈服不可得也!谓未辱国丧权不可得也……
国民主战而政府不战,国民激昂而政府卑怯,国民力援十九路军,而政府坐误戎机,国民纷纷组织义勇军,置身火线,而政府拥兵二百万,参战者不过四十分之一,国民反对议和而政府毅然签字,则一切责任,显然独在当局……
但是,蒋介石是不管这些的。他悍然做下“丧权辱国之事”。不抗日的他,不但乘机当上了“蒋委员长”,连郭泰祺都升了官,当了驻英大使。
十九路军的参谋长黄强,是参与停战的代表之一。多年以后写《黄莫京将军自述》,有这样的追忆:
上海停战协定,双方已签字,在我十九路军的一方,其情绪之难过,只可拿故中央委员杨沧白先生诗一句:“回面应知有泪行”,才形容出来,不久这回面带泪行的十九路军奉命开赴闽省。
开到福建后,十九路军又被蒋介石用来做“内斗内行”的筹码,一九三三年一月六日,蔡廷锴因“榆关陷落,平津危急”,通电中央,表示愿意在“忍痛撤退,移师来闽”之后,“负弩前驱,为国效命”(《蔡廷锴愿负弩前驱为国效命电》,载南京《中央日报》,一九三三年一月八日),可是蒋介石当然不肯。最后,十九路军以“闽变”被蒋介石解散,一个最能抗日的军队,一年前日本人辛苦消灭不了它,一年后却被蒋介石轻易消灭了。
是以把十九路军英勇抗日的事迹,记在蒋介石的账下,绝对是不虞之誉。恰恰相反,他联合汪精卫复出后,既定政策是“先安内再攘外”,特别想要剿灭江西的苏区。为此,他对日本侵略是绝对要妥协的,不肯还手的。阴错阳差的是,陈铭枢的十九路军,因宁粤之争而调往京沪,否则蒋介石绝不会让非嫡系军队卫戍京沪。如果是嫡系部队驻守,在蒋介石直接调配控制之下,绝对不会于一•二八有可歌可泣的英勇抗日,还不是会像九一八那样不抵抗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