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87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睿智”)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君联睿智持股情况
君联睿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12,928,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君联睿智所持股份已于2015年8月28日申请解禁6,464,470股,并于2015年9月2日解除限售。2015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君联睿智发来的《股份计划减持的告知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464,470股,计划减持期间为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4月1日,君联睿智于2015年11月减持3,013,852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君联睿智持股公司股份9,915,089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450,618股,首发前限售股6,464,471 股。2016年4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截止2016年4月13日,君联睿智持股公司股份19,830,178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901,236股,首发前限售股12,928,942股。2016年6月公司按相关管理规定申请君联睿智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12,928,942股解禁办理,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6-85号],于2016年7月6日办理完成并上市流通。截止本公告日,君联睿智持有公司股份19,830,178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君联睿智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股东君联睿智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如未履行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君联睿智承诺:
1、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50%,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股票数量的50%,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股票数量的100%。
该等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该等减持行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2、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内容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君联睿智对承诺的履行情况如下:
截止目前,君联睿智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股票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6年7月14日至2017年1月13日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上述期限内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5,61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6、减持暂停:如果减持期间所持公司股份价格每股价格低于发行价的50%,则暂停减持,直到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50%恢复减持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君联睿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备查文件:
1、君联睿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