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10日,民政部第一期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暨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民政部培训中心如期举行。5月5日上午,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副书记、副院长王深远在培训班上作动员讲话,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参加开班仪式并为学员授课。
张世峰司长指出,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纳入政府工作要点,民政部也已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列入2015年民政工作重点。根据各地试点工作经验,社会事务司已起草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指导纲要(征求意见稿)》,为2016年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提供实践基础和政策依据。各地要在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试点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张世峰司长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切实做好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受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政部2015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暨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培训项目共六期,每期一周,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委托民政部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将为来自全国各地的民政部门业务处(科、室)负责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救助管理站负责人共计约800人开展业务培训,讲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和工作路径、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内容,以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原标题:六期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暨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培训班在京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