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昨日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提交了两份提案,直指金融创新潮中的乱象。
谢卫提交的《关于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建议》指出,2013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迅猛之势远超此前预期,有必要针对新形势、新情况继续提出建议。
谢卫认为,面对互联网金融新现象,监管机构反应滞后或前后反复。谢卫点名指出,余额宝初期宣传直接将收益冠以活期储蓄的若干倍,违背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监管当局开始迟迟没有做出反应,给市场预期带来了困扰。
谢卫还指出,当前众多互联网巨头纷纷把触角深入金融业,互联网环境下的一些金融业务创新具有跨行业、跨部门、业务交叉性强等特征,而相关监管体系的滞后性日益突出,处理不当则可能影响金融创新,带来监管套利,影响金融秩序稳定。另外,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红线。
针对上述问题,谢卫建议,在设计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规则时,应当对互联网企业以及传统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 “一视同仁”,对“线上”和“线下”业务给予同样的监管标准。其次,应按照产品属性确认监管归属,确保监管的公平性与有效性。另外,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或专项工作小组,统一思想和监管思路,防止监管套利。
谢卫还建议要严格限定准入条件,提高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鼓励互联网企业在配备与传统金融机构同样水平的人才、设施、风控标准后申请金融牌照。对于未取得金融牌照而突破监管底线的企业,须给予重罚,进入监管黑名单,甚至可以导向行业禁入,若干年内不得申请相关资格。此外,应将网络融资纳入社会融资总量,建立完善的网络融资数据统计搜集系统,以及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网络借贷资金流向的动态监测,建立有效的资金安全及风险趋势的监控机制,以合理地引导社会资金的有效流动。
针对社会关注的金融改革方向问题,谢卫在其提交的另一份提案《关于目前金融乱象分析及对策的建议》中建议,在“一行三会”的基础上设立更精干和权威的议事机构。当前人民银行已作为牵头单位承担了协调职能,但其担忧人民银行自身也介入了一些具体的金融监管事务,难以超脱、权威地协调处理相关事务。所以还是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更精干和权威的议事机构,重点跟踪和研究金融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现象,及时界定监管归属。各监管当局要强化监管责任,主动出击,有所作为。特别是对跨业经营的金融行为,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求得共识和统一的监管标准。地方政府要对自己批准的准金融机构负责,确保地方金融的稳定,并以此作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
录入编辑: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