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勇
能不能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型,特别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从中央到各级,对县、市和省区领导用什么样导向的政绩考核指标去指挥和约束。
实际上,从传统和目前对地方领导任用升迁的考核看,主要还是GDP增长、财政收入情况、城市面貌和规模,以及大的基础和企业等项目的建设和形成,再加上其他非正常因素。而增长快速,就是借债投入;财政收入,就是与民争利;城市建设,就是征地拆迁卖地;大企业和大项目,就是就业困难、污水和雾霾。但是,仅看前者,政绩显著。因此,转变增长方式,需要改变对政绩的考核导向,科学设计能够反映新增长方式的政绩指标体系。
一是调整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结构和内容,加大民生、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导向力度。考核的顺序应当为:(1)创业和创新活力。具体指标包括每千人企业数量,新技术产业化水平,新技术销售占总销售比率等。(2)政绩考核民生为先。真实客观的失业率,为考核的第一指标,权重设为最大比例;此外还包括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和城市贫困人口比率,社会保障覆盖率,健康人群比率,饮水和食品安全程度,刑事发案率等。(3)生态环境为重。(4)考核体系中,最后才是人均GDP、经济增长率、财政收入增幅等政绩指标。
二是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真实和客观化,其结果真正与干部任免挂钩,并且加大人民群众对干部任用的话语权。比如,应当废除目前带有误导性和根本不反映实际情况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而以真实的“社会失业率”指标加以替代。应当采取政府购买统计服务,而由民间社会的第三方组织,客观和中立客观科学地抽样统计反映各项指标,避免地方政府歪曲造假。应当加大指标对干部的政绩考核力度,干部任用应以指标考核结果来进行,减少非正常因素对干部升迁的影响。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摘编自9月10日《中国经济时报》,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