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层层转手,车主向谁追偿?
李跃胜告诉记者,油品质量出现问题后,中化工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曾派专人来到合肥,召开了有供货商、加油站、消费者代表、市工商局共同参加的见面会,证实劣质油的确出自该公司,并对消费者致歉。
“中化工两位经手此批汽油的销售经理承认,4月19日、20日、21日这三天出库的汽油有问题,一共是90吨。”李跃胜说,这一说法得到了池州同兴加油站的印证,该站所售劣质汽油也是4月19日从中化工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采购的。
但中化工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接受合肥市工商局调查时说,该公司并不负责油品的运输存储,并质疑是运输和存储过程出现了问题,导致了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供货商即控股公司--济南长城炼油有限责任公司至今还未作出回应。
截至5月7日晚,合肥市金三角加油站已向有加油票据车辆发放理赔排号2700个,无票理赔排号2062个,登记受损摩托车317辆,其中879辆车的加油费和车主误工费赔偿工作已完成,共计赔付309万元。池州同兴加油站已赔付20万元左右,涉及400位车主。
两加油站表示,后期甄别、评估、理赔等工作繁重,所需赔偿资金数额巨大,加油站方面肯定“吃不消、撑不住”。为此,他们等待工商等部门的调查结果,并向供货商和生产企业进行追偿。
作为受害车主的陈女士说:“消费者没有能力鉴别油品质量,更没有监管权限,希望这起事件能够给生产经营企业、主管部门敲个警钟,吸取教训,提升车用油品的安全等级。”
据消费者反映,汽油是垄断经营的行业,完全放任企业自己生产、销售、检测,油品质量自然得不到保障。
合肥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副局长冯健说,工商部门对成品油的抽检只能做到“一年不低于两次”,由于随机性和频次问题,难免出现“漏网之鱼”,加大了监管难度。
质监部门提示消费者,车主加油务必要去正规加油站,并相对固定;每一次加油,都应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现问题可以查出“源头”。
(原标题:劣质汽油:如何让4000多辆机动车“趴下”?--安徽两加油站销售“问题汽油”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