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立足汕尾市珠宝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全面提升珠宝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与创新设计水平,激发珠宝行业发展活力,推动汕尾市珠宝产业向“设计创造”转型升级,探索“产业+人才”融合发展新路径。经研究,决定举办汕尾市首届珠宝首饰设计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匠心筑梦·彩耀全球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总工会
主办单位:汕尾市总工会、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丰县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广东省工艺美术协会
承办单位: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海丰县总工会、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汕尾技师学院、广东广播电视台移动频道《匠心岭南》栏目、广东工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汕尾市工艺美术协会、海丰县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广东可塘珠宝交易市场、御景时代珠宝城、盘个串串(APP)、云上珠宝公司、广东省晶彩可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东维亚集团、雅天妮公司
3、 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0月(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竞赛标准及命题规则
参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首饰设计师(三级)》执行,并充分融入汕尾特色珠宝首饰设计特色及创新要求。竞赛试题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及裁判,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首饰设计师(三级)》要求,紧密结合可塘珠宝产业工艺特征、海陆丰地区非遗元素和生态意象进行命制。具体竞赛内容、竞赛规则以后续发布的竞赛技术文件为准。
5、 参赛条件
(一)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退休年龄,在汕尾地区就业或居住、参保、就读(含毕业),或具有汕尾户籍的,均可报名参赛。
(二)邀请多家广东省内有关企业、高校等单位参赛,每个受邀单位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受邀单位另行通知。
(三)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者及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珠宝首饰设计系列技能竞赛一等奖者,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6、 竞赛流程
竞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1) 初赛(线上盲审):参赛选手将报名表、报名材料和参加初赛的设计作品线上提交至组委会(详见附件),由组委会办公室综合赛务组(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牵头)对选手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组委会组织裁判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盲审评分,评分标准以技术文件为准(见附件)。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的选手(不超过120人)进入决赛。
汕尾市首届珠宝首饰设计职业技能竞赛初赛评分标准
(2) 决赛(现场实操):参加决赛的选手需在指定时间、指定竞赛场地,根据决赛题目独自完成作品设计。选手可在手绘和电脑绘图(指定软件)两种方式选择其一进行比赛,两种方式共用一套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以技术文件为准(见附件),参加决赛的选手依最终分数由高到低,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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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首届珠宝首饰设计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评分标准
7、 竞赛奖励
(一)竞赛决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对获得上述名次奖项的,颁发荣誉证书、奖杯。
(二)对未获得上述奖项,参加决赛且成绩合格(合格分数以技术文件为准)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
(三)对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由汕尾技师学院按规定核发首饰设计师(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选手在赛前已持有该职业相同或更高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则不再重复发放。
8、 报名相关事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报名的,需在9月15日前扫描报名二维码线上报名,并同步将报名表、报名资格材料、成套设计作品及设计说明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受邀企业统一为参赛职工报名的,由受邀企业统一收集本职工的报名表及成套设计作品及设计说明等材料,并将每位参赛选手的材料放置于1个文件夹内,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并将所有参赛职工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企业报名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18924047472@163.com
咨询电话:苏老师,18924047472(微信同号)
添加共工作人员微信,即可获取报名表。
(三)个人报名的,报名资格材料按以下规则提供(仅需提供其中之一):
1.具有汕尾户籍,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在汕尾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协议)及工资佐证。
3.在汕尾地区学校就读或毕业,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
4.在汕尾参保的,提供当年度参保缴费记录(含灵活就业社保);
5.在汕尾市居住,提供居住证。
(四)报名表见附件1,成套设计作品及设计说明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9、 参赛须知
(一)本次竞赛全程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参赛选手及随行人员到现场参赛的交通、住宿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自理。
(二)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选手提交作品,即视为授权竞赛组委会在赛事相关宣传、推广、展览等非商业活动中无偿使用该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参赛选手对比赛过程、裁判评分、设备设施、计分统分或其他涉及竞赛公平公正的行为存在异议,须于当日赛事结束2小时内提交书面申诉至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24小时内出具最终裁决,参赛选手必须服从裁决,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竞赛秩序或拒绝领奖,不得通过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等方式恶意煽动网络舆情,否则视弃权处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成绩。
10、 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全体参与单位、裁判、工作人员及选手须严格遵守竞赛章程与各项规定,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维护赛事严肃性与专业性。严格执行国家技能竞赛相关规定和赛务守则,确保比赛全过程规范透明。对竞赛中出现的任何违规违纪、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赛事宣传工作,系统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与话语表达,有效整合各类媒体资源与平台渠道,形成宣传合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社会氛围。要聚焦竞赛主旨、特色亮点、优秀人才与成果进行深度策划与报道,全面提升活动的知名度,为赛事成功举办及后续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与社会氛围。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