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红罐王老吉”特有名称的归属和存废
在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翻脸之前,消费者亲切地以“红罐王老吉”指代加多宝生产的红罐装潢的凉茶,由此确立了加多宝生产的凉茶这一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名称。而对“红罐王老吉”这一特有名称而言,它与前面讨论的装潢权的归属及其与商标权的可分离性是完全相同的,即归于加多宝,广药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尽管收回了“王老吉”商标使用权,但广药无权使用“红罐王老吉”特有名称的处境并无改变,因为特有名称对应的知名商品只能是加多宝按照王老吉秘方生产的凉茶,与商标权的归属无关。
现在加多宝无权再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一事实对于加多宝拥有的“红罐王老吉”特有名称产生影响,而这一影响是否足以导致加多宝不得再使用这一特有名称取决于“红罐王老吉”特有名称是否会侵犯广药的商标权,而与此关联的是,其是否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而从加多宝拥有王老吉凉茶秘方以及加多宝凉茶的口碑来看,加多宝应该是要竭尽全力与广药版的王老吉凉茶划清界限的,而不是相反。
从王老吉凉茶秘方使用带来的老字号内涵分享,以及消费者对于王老吉红罐凉茶的加多宝版的认可来看,继续使用“红罐王老吉”的特有名称不侵犯广药的商标权,因为特有名称表面上看起来是商家的,但实质上是消费者的。真正创造价值的品牌,不外乎切合市场需要,与消费者形成共鸣,最终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因为“红罐王老吉”是消费者基于对于加多宝凉茶的认可和喜爱,形成一种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友好关系,而由消费者造就的一个特有名称。如果广药版的凉茶将来在口碑上能够取得超越加多宝凉茶的地位,那么消费者就会自然而然另外造就一个更好听的特有名称,甚至会把“红罐王老吉”的爱称转移到广药版凉茶身上。到那时,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三、结语
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的柴薪,我们应当为知识产权的真正创造者呐喊助威。同时,知识产权对于企业来说,就是竞争力,但是否能成为核心竞争力,那就大有讲究了,至少需要从外在符号走向内在实力,名不副实的商标只能是伊卡洛斯的翅膀。商标不过是商品的一种“附属物”,缺乏品质保障的商标再驰名也没有用,曾经驰名的“三鹿”商标的没落即是例证。
知识产权市场激烈竞争的同时,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更离不开合作与共赢的理念。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于应用,知识产权法的理念应由权利至上向权利互惠转变,着眼于向着保障权利人利益与促进投资和加强运用并重的方向转化。这也有助于消除和遏制权利本位所带来的利益失衡状态,更加公平和有效地满足具有营利性特征的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共性和一般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