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许久的蔡天凤案,在香港高等法院重新开庭审讯,控方当庭呈上大量物证、录音、邻居证词,把当年龙尾村村屋里的恐怖作案细节一一揭开,听完让人脊背发凉。
三名被告分别是蔡天凤前夫邝港智、前公公邝球、前夫兄长邝港杰,三人一同被控谋杀及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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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邝港智、邝港杰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但否认谋杀;前公公邝球两项罪名全部否认。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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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香港高等法院,原本该由控方宣读开案陈词的日子,却因为一名陪审员以健康理由申请退出,法官祁彦辉宣布解散整个陪审团。
案件被迫推迟两天,9月30日重新抽出8男1女组成新陪审团,审讯才算正式开始,这个小插曲本身不算什么。
但我注意到一个被大多数报道一笔带过的细节,在那名陪审员退出之前,法庭已经进行了整整68轮遴选才凑齐最初那9个人。
68轮,换一部电影你可能都坐不住,但这恰恰是这起案子最容易被忽视的那一层,它正在消耗大量普通人的时间和精力,而消耗的原因,是三名被告选择了否认一切。
邝港智和邝港杰承认了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但对谋杀罪否认,邝球更干脆,两项控罪全部否认。
这就意味着控方必须把整条证据链从头到尾走一遍,从工具采购,到路线规划,到资金安排,一个环节都不能跳过。
控方在庭上展示不是一段“激情犯罪”的监控,而是一份跨越两周、涉及多个地点、多个购物渠道的采购清单。
邝球在案发前十六天租下了大埔龙尾村那个单位,十六前就开始准备了,这不是“临时起意”能解释的。
租房之前,他多次实地看房,租房之后,他和两个儿子开始分头行动,在不同的店铺买锤子、手套、砧板、绳子、大型煮食锅、碎肉机、电锯、搅拌机。
他们去五金店问店员“哪种机械能分解骨头”,一个人在五金店里,对着店员,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脑子里在想什么?店员当时是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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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展示的单据显示,邝球问了价,但最终没买那台机器,可能是嫌贵,可能是觉得不实用,也可能只是怕留下太多购买记录。
最后不管原因是什么,这个细节说明他不是在“准备犯罪”,他是在“优化犯罪方案”,就像一个人装修房子之前,会跑好几家建材市场比价、比参数、比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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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只是他比较的商品,是用来处理一个人的身体。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蔡天凤到底做错了什么?网上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她太善良了”,“她不该一直养着前夫一家”,这个说法有道理,但我认为它太简单了。
她名下已经有房产,如果再把这套登记在自己名下,要交很高的印花税。
所以她做了一个在香港很常见的操作,把房子登记在前家翁邝球名下,双方口头约定房子实际归她,这个操作本身不违法,也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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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香港家庭都会这样处理,但2022年,蔡天凤的女儿要转校到屯门,她想让女儿跟着邝家搬到屯门住,于是打算卖掉加多利山的房子,在屯门再买一套。
她让邝球签授权委托书,邝球拒绝,后来蔡天凤的母亲出面说要起诉,邝球才勉强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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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在庭上说了一句关键的话,蔡天凤知道邝球随时可能撤销委托,所以她急于在授权有效期内把房子卖掉,降价、加佣金,什么条件都愿意谈。
案发当天,她正在带准买家看房,而邝球的逻辑是什么?控方的表述很直接,如果蔡天凤把房子卖了,他什么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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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蔡天凤死了,房子还登记在他名下,他可以继续住下去,一切“恢复原状”,我认为这段话才是整个案子的核心。
所以我觉得它不是一个关于“善良被辜负”的故事,它更接近一个关于“结构风险”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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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蔡天凤的财务安排里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她把资产的控制权交了出去,但保留了对资产的实际主张,所以在法律上,房子是邝球的。
在事实上,房子是她的,当这两个“事实”发生冲突的时候,没有第三方裁判机制来保护她,口头约定没有法律效力,而邝球随时可以否认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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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专家,但当你把资产的法定所有权交给另一个人,你就把自己的安全交到了那个人手里,你信任他,你就安全,你不信任他,你就危险。
而信任这种东西,在利益面前,往往是最不可靠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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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在庭上播放了一段咖啡店的闭路电视画面。
案发当天中午,邝港杰和邝港智坐在旺角MOKO Mall的星巴克里,待了将近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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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里,邝港杰用手比划了一个由上往下猛砸头部的动作,邝港智点头,然后自己反复练了同一个动作。
控方资深大律师郭莎乐指出,这个动作和验尸报告里蔡天凤头部右侧的伤势位置是对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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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推测,蔡天凤当时坐在车上,坐在她左侧的邝港智按住她的头,用铁锤击打。
我看到这个细节的时候,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他们不是“一时冲动”,他们是在“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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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坐在咖啡店里,喝着饮料,聊着天,中间穿插一个“怎么打、打哪里、用什么角度”的动作练习,旁边桌的客人可能以为他们在聊健身、聊打球、聊装修。
这是我觉得这个案子最让人坐不住的地方,它把“暴力”从一种情绪化的、不可控的东西,变成了一种可以被规划、被演练、被优化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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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这么多年的社会新闻,见过很多残忍的案子,但“残忍”本身并不罕见,罕见的是“日常化”的残忍。
蔡天凤的现任丈夫谭方骏在案发当晚报警,邝港智得知之后表现出的情绪是“愤怒”,不是慌张,不是恐惧,是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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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愤怒说明在他的预期里,蔡天凤“消失”之后,不应该有人这么快就报警,一切本来应该按照他的计划走,她“失踪”了,没有人追问,房子继续在他父亲名下,生活继续。
但是谭方骏的报警打乱了他的节奏,他愤怒是因为他的“计划”被打乱了,这个情绪反应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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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得知自己前妻家人报警之后的第一反应,如果是“愤怒”而不是“心虚”,那说明在他的认知系统里,报警这件事是“多余”的,是“不该发生的”。
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值得慌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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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还提到,邝港智在案发后换了衣服,把手机储值卡插进新卡,跑到尖沙咀买口香糖和香烟,还打电话给表行要求取钱并删除对话记录。
2月25日他在新界一处码头准备乘船离开时被捕,身上带着70万港元现金、五只名贵手表,以及邝球为他准备的储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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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我想抛出一个可能不太讨喜的观点,网上有人把蔡天凤的遭遇归结为“下嫁”或者“扶贫式婚姻”,我觉得这种说法本身就有问题。
它暗示受害者“选错了人”,把责任转移到了受害者身上,蔡天凤的处境,本质上是一个“结构性风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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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做了很多人在她那个位置可能都会做的选择,为了孩子的便利、为了税务的优化、为了维持表面的和平。
每一个单独的决定看起来都合理,但把它们串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没有安全阀的系统,说白了她的安全完全依赖于邝家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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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善意是唯一一种你无法用合同约束的东西,我不是在责怪蔡天凤。
我是在说一个更普遍的问题。当我们评估一段关系中的“风险”时,我们倾向于看“感情”,看“过去”,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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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很少去做一份真正的“风险清单”,这个人有没有骗过别人?有没有失信的记录?有没有暴力倾向?如果最坏的情况发生,我有没有退路?
这些问题看起来冷酷,但冷酷的问题往往能保护你不被更冷酷的现实伤害,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预计审讯需时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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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需要根据庭上呈现的证据做出裁决,无论结果如何,蔡天凤的四个孩子失去了母亲,这一点不会改变。
我想邀请各位读者聊一聊,在一段涉及金钱和信任的关系里,你觉得“留一手”是必要的自我保护,还是对感情的不尊重?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经历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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