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宗教从业资质,还背负两次诈骗犯罪前科,刑满释放之后的周某,网购假僧人证件,给自己安上“觉海”的法号,成功应聘成为寺院住持。手握虚假身份,他借着寺院工程、安排工作、物资供应等名目四处设局,短短时间非法骗取钱财近60万元,最终再次站上被告席,迎来牢狱之灾。
周某没有稳定职业,曾经分别在2010年、2017年两次因为诈骗罪被判刑入狱。2024年2月,周某刑满释放,偶然刷短视频看到江苏镇江丹徒区一家寺院正在招聘管理人员,他立刻联系寺院工作人员吕先生,谎称自己是出家僧人,法号“觉海”,可以负责寺院日常管理,能够带动寺院发展。
实际上,周某从来没有取得过官方核发的僧人资格证件。为了拿到这份岗位,他直接在网络平台购买全套伪造的宗教身份材料。寺院工作人员吕先生看到这些证件之后信以为真,直接聘任周某担任住持,把寺院的大小事务交由他全权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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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上住持位置之后,周某很快就利用这个特殊身份实施诈骗。求职群众、工程承包商、供货商户,都成为他瞄准的作案对象。
受害人刘先生一直希望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周某在聊天中得知这一诉求,主动抛出橄榄枝,声称可以帮他进入宗教相关单位上班。为了打消刘先生的疑虑,周某拿出伪造的聘用合同、入职通知,编造入职保证金、岗位编制升级等理由不断要钱。看着做得有模有样的书面材料,刘先生放下戒备,先后转账4.85万元,还送给周某一根金项链。
久久等不到上岗通知,刘先生多方核实后才发现,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招录计划,这份工作从头到尾就是一场骗局,随即向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报案。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周某欺骗的远不止刘先生一人。除去这一起案件,他用类似的欺骗手段,又骗取另外三名被害人共计42万余元。
除针对个人求职实施诈骗,周某还把黑手伸向经营商户。他冒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处、佛教协会的名义,对外宣称自己全权负责当地21所寺院的耗材供应业务,和水果商户王先生签订供货合同,收取保证金。之后又以对接领导、拓展更多合作项目为借口,反复索要押金、打点费用,累计骗取王先生5.7万余元。2025年4月,周某又借着寺院举办祈福法会采购物资的名义,和仲先生签订供货协议,骗取押金、货款合计6万元。多名受害人迟迟等不到开工、供货的消息,察觉到不对劲后纷纷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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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次年3月,案件移送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核查,周某涉案总金额59.52万余元,其中诈骗罪涉案42.29万余元,合同诈骗罪涉案17.23万余元。
2026年7月,丹徒区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公诉。7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考虑到周某属于累犯,主观恶性很深,法院不予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当庭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1万元。判决之后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相关法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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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一般累犯】检察日报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四条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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