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郑长河因违反船舶特殊航行规则相关要求,被大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涉事船舶在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2026版特殊航行规则,大连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将直接记入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作业活动的合规资质核验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郑长河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3012040050-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02*******1032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5 作出处罚机关大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郑长河,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040050-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2102*******1032,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大连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涉海航行违法处罚信息,也将进一步引导各类海上作业主体严格遵守不同通航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切实维护海上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郑长河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郑长河,所属行业为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济源市轵城镇西轵城村。
综合点评
本次大连海事局对涉事个人郑长河作出2100元航行违规罚款,属于针对个体船员的常规海事执法行为,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资质、核心运营资质的变动,不会对关联航运企业的日常港口通航、航线运营等核心业务造成直接冲击,仅为单次个体航行合规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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