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原告,将叶某、陈某两名自然人列为被告,涉及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6日15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外高桥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次开庭公告的公开披露,也意味着该起涉资产管理主体的债权相关纠纷将进入司法审理程序,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界定将通过法定诉讼流程逐步明确。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被上诉人叶某、陈某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6 15:3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外高桥第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90110号 承办部门外高桥人民法庭 主审人黄政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资产管理类市场主体,此次提起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期于2026年10月下旬在浦东法院外高桥辖区法庭开庭,这类纠纷通常围绕债权人对债务人相关处置财产行为的撤销主张展开,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直接关联涉事主体的债权实现相关权益,也为同类资管主体的债权维权司法实践提供相应的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9年7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杭州旭扬特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美龄宫(南麂柳成山庄1203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杭州旭扬特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9.99%499.952039-12-31浙江京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1%0.052039-12-31
点评分析
本次平阳泛海资管作为原告提起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是其依法维护自身债权权益的合规举措。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影响其债权实现进度,也为同类资管机构处置类似债权纠纷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助力资管行业合规维权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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