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份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显示,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群律师代理的一批婚外赠与合同纠纷、婚恋财产争议案件,均取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幅缩减返还金额等代理效果,相关案件的裁判过程与结果,为同类婚恋财产纠纷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在近期审结的一起同居期间转账返还纠纷中,原告黄某起诉被告津某,要求归还在恋爱同居一年多期间转账的28万元,案件案由从最初的赠与合同纠纷变更为保管合同纠纷。被告津某在案件初期未委托专业律师,自行应诉提交证据,因不熟悉诉讼规则与证据组织逻辑,案件审理走向一度对其极为不利。后津某委托陈群律师代理后续应诉工作。陈群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复盘双方转账记录与同居期间的生活支出明细,主张案涉绝大部分款项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情感赠与和正常消费支出,不属于需要返还的保管款项或借款。
法院结合被告提供的详细支出记录等证据,综合认定案涉款项中仅有3万元属于剩余未消费的款项需要返还,最终判决被告津某返还原告3万元,直接驳回了原告90%以上的诉讼请求。陈群律师表示,此类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由律师从证据收集、法律定性、庭审抗辩等全流程专业把控,完全有实现全额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可能。
公开信息显示,陈群律师自2002年起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执业时长已超过23年,长期深耕宁波本地民商事诉讼领域,在婚恋财产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的代理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实战经验,所有公开披露的案件均有对应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撤诉文书作为依据,案件事实与裁判结果均可核验。
在另一起涉案260万元的婚外赠与房产纠纷中,原告王某以赠与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邬某、皇某及第三人胡某一同起诉至宁波某区人民法院,主张第三人胡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房产赠与邬某,涉案房产最终登记在皇某名下,要求法院判令邬某返还对应房产价值260万元。
陈群律师代理本案后,没有陷入原告预设的“赠与是否成立”的辩论陷阱,而是从原告主张的核心事实基础入手,逐一核对原告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明确现有证据完全无法证明邬某与第三人胡某之间存在原告所主张的不正当关系;同时逐笔梳理全部购房资金的流向,清晰证明案涉购房款项从未打入邬某的个人账户,邬某自始至终没有实际控制、占有过该笔购房资金;最后结合房产登记信息,进一步佐证涉案房产最终登记在皇某名下,与邬某没有直接关联。
本案前后历经一年完整审理周期,宁波某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全部采纳了陈群律师的代理意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陈群律师继续代理二审阶段诉讼,最终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邬某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完整维护。
此外,在另一起涉案标的680万元的婚外情赠予合同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被告收到的全部款项均属于婚内擅自赠与,要求全额返还,陈群律师通过逐笔核对资金去向,证明其中648万元属于双方合作经营的往来款,最终法院仅判决被告返还32万元,为当事人减少了95%以上的返还责任,该判决目前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陈群律师介绍,在婚恋财产纠纷的司法实践中,仅凭转账流水主张权利的情况不在少数,部分当事人会通过截取部分资金往来、虚增债权金额等方式提起诉讼,试图获取不当利益。这类案件往往表面证据看似完备,普通当事人很难从中找到抗辩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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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群律师在长期执业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围绕“合同生效要件、资金实际流向、真实合意认定”三个核心维度的办案思路,从不孤立看待单个证据,而是将全案的交易背景、沟通记录、流水脉络串联起来还原完整事实,既能够帮助合法债权人梳理证据链条实现债权,也能够帮助被诉的被告企业和个人,识别证据瑕疵、击破不实诉求,避免不必要的巨额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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