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4年8月,汪某盘店经营餐饮,未办理营业执照、小餐饮备案。2025年2月,汪某截取原店主美团店铺的营业执照,用于平台入驻,又花费100元找人伪造小餐饮公示卡,上传至“饿了么”平台开展网络餐饮经营。2026年5月,市场监管部门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汪某的违法线索并对其立案调查。同年8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汪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497.3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线索移送公安部门核查处置。
专家点评:本案的核心不只是经营者“证照不全”,而是其在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冒用营业执照、伪造小餐饮公示卡等方式进入外卖平台,并实际开展经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因此,对无照经营、违规入网经营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查处;对于其中涉嫌伪造相关证件的线索,还可能进一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下单点餐前,可以先核验商家公示的资质,警惕证照图片模糊、打码、有PS痕迹、证址不符等情况,发现异常可通过12315、12345热线或平台投诉渠道反馈。同时,外卖平台应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管理,通过技术识别、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入网食品销售者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发现虚假资质、无证商户应及时清退。 ·孙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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