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25〕40号),杭州市科技局近期启动2026年度市企业研究院征集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围绕"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属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依托企业须在杭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依托企业申报企业研究院的基本条件:
1.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好苗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或规上工业企业;
2.上一年度研发人员数量10人以上(软件企业15人以上);
3.科研设备原值总额100万元以上(租赁设备按上一年度支付租金凭证金额的150%计入;农业企业、软件企业科研专用设备50万元以上),研发场地相对集中,面积100㎡以上;
4.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以上,或研究开发费用占营收的比重达3%以上;
5.近三年获Ⅰ类知识产权1件(含)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3件(含)以上;
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研发活动单独建账核算,能保障企业研究院有序建设、运营发展;
7.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三、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需登录杭州市科技大脑(网址: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后进入"办事大厅-企业培育",选择"市企业研究院"业务模块,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区、县(市)科技局确定。其中,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各项数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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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级审核。区、县(市)科技局通过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企业材料,会同有关部门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发生过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核查情况加盖公章后上传申报系统。
关于市企业研究院。区、县(市)科技局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和现场考察,确定推荐名单,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名单通过系统报送至市科技局备案。
(三)市级认定。
关于市企业研究院。对区、县(市)科技局报送的市企业研究院推荐名单,必要时市科技局组织抽查。经行政决策、公示后发文。
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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