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端午节前,在北京当小官兼教员的方玄绰,破天荒不到七点就回了家。
面对妻子递上来的厚厚一叠账单,他愁眉苦脸。政府已经欠薪大半年了,今天一群教书先生跑去要钱,还被国军打的倒在烂泥地里,头破血流。方玄绰没敢去,而是赊了一瓶莲花白,躲在家里喝着闷酒。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
这是鲁迅先生小说《端午节》里的情节,方玄绰是虚构的,但欠薪这事是真的。而且鲁迅本人当时就在教育部当佥事,1921年被欠了半年多薪水,这个方玄绰,大概就是鲁迅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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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穷成这样的北京政府,把公务员都逼到没钱生活的地步,那他是怎么维持运转的呢?方法其实很简单,借!
一、
那个年头,中国人管外国借钱,是要忍受层层盘剥的。因为借的太多,信用也实在太差,能抵押的税收都快抵押到下个世纪了。所以,能借来钱就不错了,至于列强给什么样的苛刻利息条件,那都是照单全收。
据顾维钧回忆,民国初年中国发外债,实际到手的从来都不到九成。
然而,1917年,日本却给了当时皖系军阀当政的北京政府一个难以拒绝的优惠条件,一口气借给中国一亿四千五百万日元。年息七厘,不打折扣,十足交款,连回扣都不要。
至于抵押品,在当时的交通总长、财政总长曹汝霖的口中,是“电线、森林等有名无实的东西”。
日本人为何会“大发善心”,这里面有两层因素。
第一,日本人当时是真有的有钱,一战期间他们趁乱做生意,赚的盆满钵满,国库里的现金储备从3.4亿日元暴涨到21亿,几年翻了六倍,一夜之间从债务国变成债权国。钱多到烫手,得找地方放贷。
第二,1915年,当时的大隈内阁逼着袁世凯签了个二十一条,结果激起全中国的反日情绪,落了一身骂,好处也没捞着啥。寺内正毅上台组阁后,就换了对华思路,不再赤裸裸强迫中国接受,而是以更稳妥的条件提供贷款,让中国人主动提供有利权益。
这一方针明明白白的写在新内阁的施政方案里,藏相胜田主计是这套战略的设计师,他给自己的方案起了个很风雅的名字,叫"菊分根"——菊花分株移栽,要把日本的根,悄没声地扎进中国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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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的体量着实惊人,当时的日元可远比现在值钱的多,一日元差不多抵一块银元,一亿四千五百万日元,是北京政府大半年的全部军政开支。
寺内内阁两年间借给中国的钱,广义算起来有三点八六亿日元,是此前日本对华借款存量的三倍。
那么,这么一笔巨大的借款,都被用来干嘛了呢?为啥还发不起小公务员的工资?
二、
财政部经手的五笔共一个亿,后来留下明细账:35.3%直接充军费、买军械,还有34%还内债,而这些内债,正是之前政府借来打仗的。
说白了,这笔借款的70%,都用来打内战了。
这里面有一笔两千万的有线电报借款,合同写的是改良全国电报,结果前前后后只给交通部拨了二百万,不到一星期又被财政部强要走了一百几十万。
交通部次长叶恭绰一怒之下,把内幕捅给报馆,辞职出走。
烂到骨子里的军阀政权,多少有点骨气的人,确实不屑与之为伍。
那么,我们为这些借款抵押出去的是什么呢?日本人在这里尽显他们的算计,明面上看起来是吉林、黑龙江两省的金矿和森林等,但随借款合同一起搭着签订的,还有三个看起来不很起眼的文件,实际上一个比一个恶心。
第一份,《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1918年5月签。
名义上是中日联手防德国,比如日军可以“合法”进入中国领土,两国互换军事情报和地图等等,签完字以后,日本1918年8月就出兵北满,哈尔滨、满洲里、齐齐哈尔一路驻兵,强占中国营房,行使军用票。
之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一战结束了,德国战败了,但日本人也赖着不走了。
第二份,《金券条例》,1918年8月以大总统令公布。
内容是中国发行一种跟日元形状、分量、名称都一样的金本位货币,先在东北、直隶、山东流通,再推广全国,最终"日华货币并用"。
这事要敢办成,中国就成朝鲜了,经济命脉直接掌握在日本人手里,离亡国就没多远了。
所以条例一出,英法抗议,南方政府抗议,全国商界抗议,最后不得已胎死腹中,也因此知道的人不多,但恶心人程度比第一个条约要高出一个量级。
第三份最出名,坑得也最深,《山东问题换文》,1918年9月签。
想明白这个,咱得先捋清楚那个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是咋回事。
1915年,日本趁着一战,西方列强无暇东顾之时,偷偷逼着袁世凯政府签了《二十一条》,这在法理上有个大窟窿,胁迫签约,按照国际法原则可以主张无效。
尤其是一战中,中国公开对德宣战,并且是战胜国,中德旧约理应全部废止,德国在山东的租借地和铁路权益,按道理已经自动回归中国,日本从德国手里"继承"什么,无从谈起。
巴黎和会上,顾维钧打的就是这两张牌。他那段陈词是近代中国外交最漂亮的一次发言:山东是孔孟的故乡,是中国的圣地,"正如耶路撒冷之于基督教",中国不能放弃山东,正如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全场鼓掌,连美国总统威尔逊都上前握手祝贺。法理、道义、公理,全在中国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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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山东似乎终于要回到我们手里了,但是,紧要关头,日本代表牧野伸显掏出了这份换文。
换文是1918年9月的事。日本外相后藤新平给驻日公使章宗祥发来一份照会,七条安排,口气全是"让步":胶济路沿线日军除济南留一小部分,全部撤往青岛;民政部撤销;沿线改由中国巡警负责警卫——但巡警队本部、重要车站、巡警训练所,要聘日本人;胶济路归属问题确定以后,由中日合办。
通篇看起来都是善意的撤退,收缩,但是每一条都又主张了日本在山东新的权利。最要命的是,章宗祥在复照里写了四个字:“欣然同意。”
这要命的四个字,这要命的签订时间。如果说1915年的二十一条是兵临城下,逼着签订的,那么这次呢,这份换文签在中国宣战之后、战胜国身份已经板上钉钉的时候,是自己主动跟日本坐下来,把山东的安排重新谈了一遍。
公理、法理、同情,瞬间全没了支点。和会最终把山东判给日本。
消息传回北京,国内舆论直接炸了,1919年5月4日,学生涌上街头,火烧赵家楼,章宗祥在曹汝霖家里被痛打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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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正是这个借款,催生了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五四运动。
三、
长远来看,这笔借款给日本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但是在当时,也带来了一堆的麻烦事。
1920年,直皖战争开打,不得民心的皖系很快就土崩瓦解,段祺瑞下台,至于这些对日借款,自然也就没有人再认账了。
放钱的日本兴业、朝鲜、台湾三家银行,坏账堆成山,差点拖垮金融系统。到1925年前后,一亿三千八百万日元的坏账,由日本国库出面承接,政府发行公债兜底。
最后为这笔"神仙借款"买单的,是日本纳税人。
网上流传一个很解气的说法,说段祺瑞早放了话:“对日本也就是利用一时,这些借款谁打算还他。”
也许这是他的心里话,但是你赖掉了一亿的账单,失去的却是东北、是山东、是那些路权和矿权,还有最宝贵的民心。
这笔账,日本人能算明白,而中国的那些军阀,却没一个能算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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