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闹成刑事大案!夫妻一套组合拳起诉,女孩一审获刑14年,宣判环节争议满天飞
男女之间一段见不得光的感情,闹掰之后,不是私下扯皮了事,直接升级到刑事案件。深圳这桩案子一曝光,网上吵得沸沸扬扬。比起十四年这个沉重刑期,宣判前一夜发生的一系列操作,才是大家争论最多的地方。
![]()
据9月6日的微博消息,男方在深圳投资圈有点名气,是个富豪,快六十岁,本身是已婚状态。好几年前,他和一名90后女生走到一起,发展成婚外恋人。在一起的这些年,女生这边的说法是身体付出代价很大,经历过多次流产,中间还牵扯到代孕的纠葛。交往过程中男方确实给过不少钱,但辩护一方特意澄清,网传五千万美金的说法完全夸大,实际金额并没有那么夸张。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被富豪妻子发现之后,整件事彻底变味。夫妻俩没有选择私下协商解决,而是打出一套分工很明确的处理方式。男方直接去公安报案,告女生诈骗、敲诈勒索,走刑事这条路追究责任。与此同时,他的妻子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想要把丈夫之前赠与给女生的钱款全部追回来。按照司法先刑后民的规则,民事那边就先暂停,等着刑事案件出结果再说。
案子开到一审,眼看马上就要出判决,女孩这边临时决定换掉原来的律师。9月3日,两位新接手的辩护律师,把全套委托材料递交法院,相关手续当场确认完成,卷宗材料也给到律师手上。拿到厚厚一堆案卷,两位新接手的辩护律师当晚几乎没睡觉,连夜翻材料、梳理辩护思路,准备第二天开庭宣判的相关意见。
![]()
谁也没料到,仅仅隔了一晚,局面急转直下。9月4日,正式宣判当天,法院突然不认可刚刚办好手续的两位新接手的辩护律师。法院没有提前给出说明,宣判直接绕开这两位律师,通知早就解除委托的旧律师到场,连判决书也不给新代理律师。
一审结果落定,这名90后女生被判定同时犯有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合并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新接手的律师公开发声,直言这属于严重的审判事故,明确二审会坚持给女孩做无罪辩护,还感慨现实里不少同类情感衍生刑案,最后,压力大多压在女方身上。
![]()
事情传到网上,两边观点吵得很凶。
有网友留言:“当第三者本身就不对,如果拿隐私去要挟要钱,判刑没什么问题,法院判决肯定是拿证据说话,外人没必要胡乱质疑。”
也有不少法律圈网友提出困惑:“婚外情里男方才是婚姻过错方,道德上有错的不止女生,最后男方不用担刑责,女方却要蹲十几年牢,这个落差看着就很刺眼。辩护的权利更是不能随便打折扣。”
还有普通网友感叹:“现在,这种分手之后刑事报案再加民事追钱的玩法越来越多见,一旦踩进去,一个人的人生基本就毁了。”
![]()
说完整件事,我有两个实打实的想法。
第一,道德过错,不能够直接等同于刑事犯罪。
插足他人婚姻,从公序良俗来讲肯定站不住脚,这点没什么可辩解。但感情里面谈补偿、谈分手费,和敲诈勒索,二者的边界其实特别模糊。不能因为这段关系本身不光彩,就直接推定女方就是犯罪。是不是存在胁迫,钱财到底是自愿赠与还是要挟得来,全部都要靠实打实的证据去一点点抠,不能被舆论或者道德情绪左右判断。
第二,不管最后罪名成不成立,辩护权是不能被随便压缩的底线。
当事人有权更换自己信任的律师,这是法律写得明明白白的。手续都已经核验通过,宣判的时候却直接把新律师排除在外,这才是本次争议的核心。实体判决对不对,要看卷宗证据;可审判程序一旦出现问题,被告人说话辩解的机会就会受损。到二审的时候,不光要重新核对定罪量刑的证据,这一次宣判环节的程序问题,同样需要好好厘清。
![]()
案子现在远没有盖棺定论,二审会走向何方,很多人都在盯着。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个警钟,卷入婚外复杂关系风险极高。就算感情走到尽头,涉及金钱往来,千万不要用胁迫、曝光隐私这类方式索要补偿,稍有不慎,就会踩进刑事的大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