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号,厦门一家制造厂贴出通知说,今年中秋节给正式员工发奖金,每人能拿15天工资,按一个月6000块算,差不多到手3000块钱,这笔钱在9月10号前就会到账,不过有个前提是员工要在8月31号之前入职,并且9月10号当天还在岗位上工作。
这事儿传开后,很多人说这是别人家的公司,因为现在不少工厂连工资都发不出来,更别提额外给钱了,可一些老员工在私下讨论,这笔钱听着好听,能不能拿到手还不好说,公告里写得很清楚,奖金不是固定的数额,而是按照你从一月到八月底的出勤情况来打折计算,比如你缺勤了百分之二十,最后只能拿到两千四百块钱。
我问过一位在这家厂做了三年的师傅,他说自己八月请了两天病假,系统自动算出勤率是93.5%,奖金少了一百多块,他倒没觉得吃亏,反而讲,至少老板没藏着掖着,规则明明白白摆在那里,你愿意遵守,就多拿点钱,想休息几天,也认了,这话听起来实在,但仔细一想挺有意思,企业没逼人加班,也没说你不干活就走人,只是把稳定出勤和实际回报绑在了一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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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子这么做,其实不是突然良心发现,制造业现在最难的已经不是接不到订单,而是留不住人,老师傅一走,新来的起码要两三个月才能上手,中间废料多、返工也多,效率还低,算下来比发三千块钱贵多了,有同行算过账,一个熟练工离职,企业隐性损失能到两万以上,所以发个奖金,就是为了稳住人心。
有人提出疑问,将出勤率和奖金挂钩对需要照顾孩子或老人的员工来说不太公平,比如一位女工因为孩子发烧在8月请了三天事假,结果她的奖金就少了将近两百块,厂里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但这个制度本身确实没有考虑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劳动法管不着这种非法定福利的发放规则,企业自己可以制定相关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就没有人能阻止。
类似的操作不止这一家厂子有,去年佛山一家五金厂在春节时发了二十天工资作为奖金,第二年员工离职率就降了四成多,华为早年推行“奋斗者协议”,表面上是自愿加班,实际上也是用长期收益换取短期付出,区别在于大公司有资源可以兜底,小工厂只能靠这种看得见的甜头来稳住工人。
东南沿海的小工厂,现在越来越不敢只靠压工时来留住工人,工资涨不上去,社保也不敢动,唯一还能做点事的,就是过节时给的那点心意,可这心意不是白送的,它带着条件,像一根软绳子,不会勒人,但工人走快了,它就轻轻拉一下。
那位师傅最后说了一句让我记到现在的话,钱不多,但知道有人记得你干了八个月,比啥都强。
他没说心里是不是真的感动,只是提到第二天早上照样七点去公司打卡上班,也没有再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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