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
文/刘冰
8月31日,湘西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的决定》。从7月6日成立起草工作专班,到决定审议通过,仅仅57天。时间虽短,分量不轻。这份决定直面35.9万余辆“两电”背后的安全焦虑,补上了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的关键一环,公布施行恰逢其时。
围绕州委部署快速行动,体现政治机关领悟力
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而是要落实的具体行动。当前,州委把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全州“两电”专项整治。全州“两电”保有量已达35.9万余辆,而且还在不断增加。车多了,隐患也跟着多了。在一些老旧小区,楼道口横七竖八停着电动车,一根根电线从楼上甩下来“飞线充电”,有的住户把车辆或蓄电池拎进屋里充电,一旦起火,逃生通道被堵,后果不堪设想。这些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群众心里着急,州委高度关注。
州人大常委会没有等、没有拖,看准了这件事该抓、必须抓,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县市调研,很快拿出了决定草案。这种快速响应,不是简单“跟着走”,而是从政治上想清楚了,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人大应当主动担当,把州委关心的事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这份决定从动议到即将公布,始终与州委中心工作同向而行,体现的正是政治机关应有的领悟力。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体现权力机关判断力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用不用、什么时候用、怎么用,考验的是判断力。当前“两电”安全管理有几道硬坎:充电设施规划不足,老旧小区尤为突出;违规充电、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部门职责交叉,老百姓遇到问题不知道找谁;现行法规在生产、销售环节有约束,对使用环节却管得少,形成“前面堵、后面漏”的监管断层。这些问题单靠部门协调、行政推动,解决不了根本,需要人大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把规矩立起来。
州人大常委会全面分析情况后,果断启动重大事项决定程序,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紧扣湘西实际,制定了这份“小快灵”的决定。全文不贪大求全,只聚焦停放和充电这一关键环节,从政府、部门、物业到个人,责任一一列明;从禁止行为到设施建设、收费监管,条条有针对性。57天里,工作专班跑了吉首、保靖、永顺、泸溪、凤凰等县市,实地察看老旧小区和充电站点,又赴常德学习经验,反复论证修改,每一个条款都对着实际问题去。这样果断决策、精准发力,体现的正是权力机关看得清、抓得准的判断力。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体现代表机关执行力
人大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群众想什么、急什么,人大就应该关注什么、推动什么。35.9万余辆“两电”背后,是几十万个家庭的日常出行。“充电贵”“停车难”“飞线乱”,这些不是小事情。有的小区没有充电桩,居民只好把车推上楼;有的站点收费高,群众宁愿冒险飞线充电;有的车子被非法改装,速度快了,危险也大了。这些问题日积月累,群众心里有怨气,也盼着有人管一管。
州人大常委会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到基层调研,实地看老旧小区、充电站点,听群众意见,回来后反复研究。决定明确要求科学布局充电设施,鼓励建设普惠性充电点,规范充电收费行为,还规定了举报渠道。条条都对着群众的难处、痛处。57天完成起草到审议通过即将公布,不是仓促上马,而是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推动落实。这种“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担当,正是代表机关应有的执行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决定的公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更重要的是把条文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看到变化——楼道里电动车没有了,充电桩多了,收费合理了,隐患少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扛起责任,物业服务人、经营者、每一位车主都行动起来,共同把这份决定用好、用足,让湘西群众出行更方便、回家更安心。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这份57天制定的决定,回应了民心所盼,补上了治理短板,公布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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