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救救我吧,我被关起来了,他们打我。”2024年10月,天津蓟州警方接到这样一通求救电话,由此揭开了一个以租车为名的恶势力犯罪链条。报案人杨某某被非法拘禁,而设下这个局的人,正是以李某某为首的团伙。
低价租车,只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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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团伙的套路,不是简单的暴力催收,而是一套精心设计的“连环套”。他们先以低价转租高档汽车为诱饵,吸引租客上钩。等车到手,再诱导租客将车辆质押,随后以车辆被扣为由,向租客索要高额赎车款。与此同时,他们还从事高利放贷,用远超法定上限的利息滚大债务。
整个链条环环相扣:低价租车是饵,质押车辆是套,敲诈赎车款和利息才是目的。租客一旦入局,往往被债务缠身,难以脱身。
暴力与软暴力双管齐下
为了催收,这个团伙的手段也分“硬”和“软”两套。硬的是殴打、非法拘禁,杨某某的求救电话就是在这种处境下打出的;软的则是网络辱骂、上门滋扰、喷字涂鸦,让被害人及其家属在生活圈子里抬不起头,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更隐蔽的是,他们试图用民事纠纷的外衣掩盖犯罪事实——表面看是租车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实际上却是恶势力团伙有组织的敲诈勒索。
法院判决:主犯获刑四年十个月
天津政法机关没有让这层“民事纠纷”的伪装得逞。蓟州警方深入调查后,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逐一固定。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主犯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对这类新型黑恶犯罪予以严惩。
这起案件的典型之处在于,它把租车、质押、放贷、催收串成了一条隐蔽的敛财链,侵害的是普通租车人和借款人的切身利益。天津政法机关“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态度,也给这类打着合法旗号行恶的团伙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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