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一案例显示,被告人秦某贵和张某以招募“孕妇体验官”和赠送母婴产品为噱头,获取96名孕产妇的个人信息及分娩医疗记录,借此冒领生育津贴375万余元,实际已拨付197万余元。
案情显示,被告人秦某贵、张某是某科技有限公司、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相关负责人。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秦某贵、张某以招募“孕妇体验官”和赠送母婴产品为噱头,获取96名孕产妇的个人信息及分娩医疗记录,在孕产妇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劳动关系,为孕产妇购买包含生育保险的职工医保,再冒充孕产妇签名填写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共向广东省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领生育津贴375万余元。截至2023年1月11日,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共向两名被告人控制的3家企业拨付生育津贴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
2023年2月9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将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骗取生育津贴犯罪线索向广州市公安局移送。2023年2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2023年8月28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以秦某贵、张某涉嫌诈骗罪向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0月30日,黄埔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秦某贵、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和有期徒刑三年,各并处罚金。被告人秦某贵、张某提出上诉。2023年12月26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生育保险是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生育津贴是国家通过生育保险基金向职业妇女提供的经济补偿,用于保障其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保障女性劳动者权益作用显著。
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获取的孕产妇个人信息,虚构劳动关系参加生育保险从而恶意骗取生育津贴,严重扰乱国家医疗保障管理秩序,依法应予严厉打击。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践中,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犯罪呈现组织化趋势,办理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在异常数据筛查、线索核查移送、证据固定移送和犯罪所得追缴方面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强化打击治理合力,维护生育津贴制度安全,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编辑 张磊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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