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一、时机与背景
值此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即将于9月14日至20日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之际,本届网安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智能时代 网安护航”。正当全国上下共筑网络安全防线之时,超星学习通(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却以其长达四年悬而未决的1.7亿条用户数据泄露事件,以及随后雇佣网络水军恶意删帖、压制舆论的行径,公然践踏亿万师生的个人信息安全,挑战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
今特此向国家有关部门公开举报,恳请彻查。
二、事件真相:1.7亿条学生信息在暗网“裸奔”
2022年6月,有安全人士公开披露:大学生学习软件“超星学习通”的数据库信息正在被黑客在境外非法渠道公开售卖。被兜售的数据包含姓名、手机号、性别、学校、学号、邮箱等信息,总量高达1亿7273万条,其中还包含1076万条密码。大量用户核对后发现,泄露信息与本人学习通注册信息完全一致。
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相关话题热度飙升,阅读量数以亿计。大量学生反映,境外诈骗电话已能精准报出其身份证号及支付宝学生认证状态。应用商店中该软件的评分急剧下跌,用户评价普遍低至劣评。
四年过去了,这起涉及上亿条学生信息的泄露事件,真相依然悬而未决。
三、平台回应:推诿塞责,罔顾亿万用户权益
面对铁证如山的信息泄露事实,超星学习通的回应令人寒心:
其一,“自查无问题”。事发后,学习通官方发布声明称“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明确的用户信息泄露证据”,声称其采取“单向加密存储,理论上用户密码不会泄露”。然而,这种辩解根本站不住脚——只要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算力,加密密码可以被破解;更何况,即便密码可以保证不泄露,也无法保证姓名、身份证号、学号等大量敏感信息不被泄露。系统是否存在漏洞、内部管理是否失职,均未作出任何实质性说明。
其二,“已报警”但无下文。学习通声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时至今日,四年过去,调查结果仍是一个谜。上亿条学生隐私至今仍在暗网“裸奔”,平台从未公布任何后续进展。
四、删帖铁证:压制舆论,封堵真相
如果说数据泄露是平台的失职,那么事后雇佣水军删帖、压制舆论,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公然践踏:
证据一:爆料文章被强行删除。事件发酵之初,首发爆料的技术文章被迅速删除,仅留一条说明——“事件正在调查,为避免舆论过度关注,文章已删除”。是谁施压?是谁要求“避免舆论过度关注”?公众有权知道。
证据二:舆情压制有迹可循。在网络水军黑色产业链中,“有偿删帖”是常见操作,单条删帖收费可达数千元。网络水军通过批量注册账号、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方式,人为操纵网络舆论。学习通事件中,大量网络讨论被压制、负面评价被集中清理,其手法与典型的“网络水军”删帖操作高度吻合。
证据三:平台回避正面问题。从2022年到2026年,学习通客服反复使用同一套说辞——“到目前为止确实没有发现我们有泄露的证据”,从未正面回应过1.7亿条数据究竟是如何泄露的、泄露的数据流向何处、受害者应如何维权。四年间,没有一次公开致歉,没有一份详尽调查报告。
五、法律与道义:平台责任不容推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按照“谁收集,谁负责”的原则,学习通的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不容推脱。
如果是因为学习通系统本身就存在漏洞导致黑客入侵,即便有免责条款,学习通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内部人员有意给不法者打开“方便之门”,更应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的民事责任。
更何况,学习通已然成为全国数千万师生的“上学必备软件”。面对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体,缺乏技术防范和有效监管,使用户隐私长期处于“裸奔”状态,这不仅是商业失职,更是对国家安全、教育安全、公民安全的严重威胁。
而雇佣水军删帖、压制舆论的行为,更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关于打击“网络水军”的相关规定。
六、我们的呼吁
值此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之际,我们郑重呼吁国家有关部门:
一、立即启动对超星学习通数据泄露事件的全面调查,查清1.7亿条数据泄露的真相、路径和责任方;
二、彻查超星学习通涉嫌雇佣网络水军删帖、压制舆论的行为,依法打击网络黑公关产业链;
三、责令超星学习通向全体用户公开致歉并说明情况,公布数据泄露的完整调查报告;
四、依法追究超星学习通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受害用户给予赔偿;
五、举一反三,对全国教育类APP的数据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在智能时代,亿万师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容侵犯,任何以“理论上不会泄露”为借口推诿塞责、以“雇佣水军删帖”为手段掩盖真相的行径,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坚信,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力介入下,超星学习通数据泄露的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亿万学生的隐私权益终将得到应有的保护。
举报人:关心网络安全的公民以及被学习通连续迫害的网民
2026年9月4日
【附:举报渠道指引】
- 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https://www.cac.gov.cn举报电话:12377
-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http://www.cyberpolice.cn
- 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https://www.miit.gov.cn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