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姚红兰因涉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全流程监管、规范航运作业秩序的具体落地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进出港的合规申报要求,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引发的内河通航安全隐患。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姚红兰 违法案由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92010532-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06*******5444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2 作出处罚机关泰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姚红兰,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53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6*******5444,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姚红兰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姚红兰,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高新区团山镇黄家三组。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针对船舶违规载运危货进出港的处罚公示,明确了内河危化品运输的合规红线,警示相关市场主体严格履行进出港审批流程。相关主体需及时整改合规漏洞,避免同类违规影响日常运营与信用记录,保障内河航运安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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