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很多人的固有认知!一直以来,不少人默认“自家养的宠物,自己有权处置”,杀、卖、食用都无伤大雅。但缅甸这起重磅判决,直接打破了这份错误的惯性思维,狠狠给漠视动物生命的人敲响了警钟,刷屏全网引发激烈争议。
8月31日,缅甸仰光玛延贡镇法院官宣一则极具标志性的裁决结果,彻底引爆舆论:一起时隔一年多的杀狗售肉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亲手宰杀自家狗狗的主人、花钱买狗肉食用的买家,双双获刑六个月监禁及强制苦役,其余三名涉案关联人员也悉数被处以50万缅币罚款,全员追责、无一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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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提起公诉的是Heart & Paws Shelter 创立人Mono Win Myint。
动物救援组织Animals Rescue PyAy- ARP的领导人表示,刑法第428条是保护动物的条例。
该条例规定,杀害、毒害、伤害或残害动物均属犯罪行为。
这起发生在2025年3月的事件刚刚宣判。据报道,法院除了对买卖双方判刑外,其他3名涉案人员也被处以罚款。
狗的主人通过中间人认识了一个想吃狗肉的人,他亲手杀死了这只名叫 Nyo Gyi 的狗,并以30000缅币的价格卖掉了它。
该事件被目击者记录下来并发布到社交媒体上,并将其发送给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者后,此事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开来。之后,Heart & Paws Shelter 创立人Mono Win Myint提起诉讼。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首例因杀害动物供人食用而被定罪的案件。
判决结果出炉后,舆论瞬间两极分化,争议声不绝于耳。不少动物爱好者直言判决太过宽容、力度不足,愤怒发声:“仅仅六个月刑期实在太短,这种漠视生命的行为,理应重判六年,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而从法律层面来看,这起案件更是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业内法律人士解读,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缅甸针对个人虐杀、交易食用宠物动物的案件,大多以调解、小额罚款草草了结,极少动用监禁苦役的重罚。本次对买卖双方双向入刑、全链条追责,是当地司法体系针对虐待动物案件,主动启动严肃法律追责的罕见判例。
它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且强硬的信号:宠物不是私有物品的“可随意处置资产”,生命更不存在贵贱之分。哪怕是自己饲养的动物,也没有肆意宰杀、售卖食用的权利,漠视、践踏生命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这起开创性的判决,也为后续动物保护类案件的司法裁决,立下了重要参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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