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为数不多的绝对君主制国家 详细解读
概念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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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君主制(君主专制):君主掌握立法、行政、司法、军事最高权力。议会大多只是咨询机构,没有实质否决权;首相、内阁由君主任命,随时可以罢免,法律以君主诏令生效,没有能够有效制衡君主的民选权力机构。
⚠️要分清两类容易混淆政体:
虚位君主立宪:英国、日本、西班牙。国王只是象征,实权在议会与内阁,君主不能干预治国。
二元君主制:泰国、约旦、巴林、摩洛哥。有宪法、民选议会,君主手握很大实权,但权力受到宪法一定约束,不属于严格意义的绝对君主制 。
现代严格意义上的绝对君主制主权国家:沙特阿拉伯、文莱、阿曼、埃斯瓦蒂尼(旧称斯威士兰);梵蒂冈比较特殊,是神权君主制,元首教皇通过选举产生,不是世袭王室,单独说明 。
卡塔尔:有宪法,设立选举咨询议会,埃米尔权力受一定条文约束,学术界很多归类为二元君主制,不完全算传统绝对君主制 。
逐个国家详解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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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特阿拉伯(亚洲·中东)
元首:国王萨勒曼,王储穆罕默德实际主政。
制度特点:没有成文宪法,国家最高准则是古兰经与伊斯兰圣训。国王发布皇家敕令就具备法律效力。协商会议只是咨询机构,没有立法权。国王直接任免首相、内阁、省长、军队高层,掌控外交、石油、国防全部核心权力,政党被禁止。
举例:重大政策改革、对外大型投资、石油减产增产的重大决策,最终决定权掌握在王室;内阁只是执行国王意志。近些年做社会改革(放开女性工作、娱乐开放),全部来自王室诏令,不需要议会投票通过。
2、文莱(亚洲·东南亚)
元首:苏丹哈桑纳尔·博尔基亚,一身兼任国家元首、首相、国防大臣、财政大臣、宗教领袖多重职位。
制度特点:宪法名义存在,但苏丹拥有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大权。设立的各类委员会、立法机构只提供咨询意见,不能否决苏丹决定。石油财富归国家王室统筹,国民高福利政策全部由王室主导推行。
举例:文莱全国法律、刑罚、社会政策,苏丹一道诏令即可修改;政府班子全部由苏丹挑选,对苏丹个人负责,不对民众负责。
3、阿曼苏丹国(亚洲·中东)
元首:苏丹海赛姆·本·塔里克·阿勒赛义德,同时兼任首相、国防、外交、财政大臣 。
制度特点:国家协商会议仅具备建议权,不能制定法律。苏丹拥有任免全部高官、统帅军队、对外缔约、颁布法律完整权力。阿曼王室长期主导国家全部战略,外交、油气资源全部由王室把控。
举例:阿曼经常在美伊之间做调停斡旋,重大外交表态完全出自苏丹王室决策,不需要议会审议。
4、埃斯瓦蒂尼(斯威士兰,非洲)
非洲唯一绝对君主制国家 。
元首:国王姆斯瓦蒂三世。
制度特点:虽有2006年新宪法,但国王可以解散议会、否决法案、随意任免首相与内阁、赦免罪犯;政党活动被限制。国王是军队最高统帅,王室掌控大量矿产、土地、企业资源。
举例:首相干得不合国王心意,可以直接被国王解除职务;议会通过法案,国王一票就可以驳回。
5、梵蒂冈(欧洲)
特殊神权绝对君主制,元首是教皇。
关键点:不是世袭,教皇由红衣主教团选举产生,去世之后重新选举,子子孙孙不能继承权力,和世俗国王世袭有本质区别。
教皇在梵蒂冈境内拥有立法、行政、司法全部最高权力,同时是全球天主教宗教领袖。
容易混淆:二元君主制(实权,但不是绝对君主制)
泰国、约旦、科威特、巴林、摩洛哥。
特点:有正式宪法,法律明文划定君主权力,存在民选议会,议会拥有部分立法权,君主权力受到制度框架约束,不能单凭个人意志废除法律,所以不属于绝对君主制。
举例子:泰国国王影响力极大,但权力基础来自宪法;议会可以草拟法案,只是国王拥有重要的签署、否决权力,和沙特那种没有成文宪法、国王敕令即法律不一样。
共性特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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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沙特、文莱、阿曼、埃斯瓦蒂尼全部是世袭继承,权力在王室家族内部代代传递;梵蒂冈为选举制。
议会定位:大多是咨询性质,只能提建议,不能否决君主决定。首相内阁是君主的办事班子,君主随时可以换人。
社会模式分化
一部分靠油气资源(沙特、阿曼、文莱),资源红利转化为国民福利,社会矛盾相对缓和;
埃斯瓦蒂尼资源匮乏,国家贫穷,王室掌握大量财富,社会矛盾比较突出。
时代变化:这些国家也在缓慢改革,比如沙特放开部分社会限制,但核心最高权力仍然牢牢掌握在君主和王室集团手中,没有向民选机构移交最高决策权。
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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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绝对君主制不等于一定民生差。文莱、沙特依靠油气资源,老百姓教育医疗福利很高;但权力高度集中,社会规则高度取决于王室决策。
观点2:区分“君主有实权”和“绝对君主制”。很多人把泰国、摩洛哥当成绝对君主制,其实他们属于二元君主立宪,有宪法约束,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观点3:现代世界绝对君主制数量已经非常稀少。历史上大量绝对君主国,要么革命推翻,要么转型为君主立宪,保留君主但是把权力交给议会。
总结
严格意义现代世袭绝对君主制一共4个:沙特阿拉伯、文莱、阿曼、埃斯瓦蒂尼(斯威士兰);梵蒂冈属于神权选举君主制,单独归类。
泰国、约旦、巴林、摩洛哥属于二元君主制,君主手握很大实权,但有宪法制衡,不属于绝对君主制;英国、日本属于虚位君主,国王只是国家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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