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同意装电梯,就要被逼出钱?老楼加梯,别把人情当成绑架的理由…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来是一桩温暖的民生实事,解决高层老人爬楼难的现实困境。可现实里,不少单元楼,好事却一步步演变成邻里反目的矛盾。网上流传的一段邻里对话,就把这种现实矛盾摆到台面上,看完让人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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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女业主说出了自己的委屈:“我住一楼,已经签字同意安装电梯了,可你们还来找我,非要让我出装电梯的钱。我体谅你们家里都有老人,上下楼不方便,所以签字同意装电梯。可你们倒好,不依不饶,天天揪着我要我掏电梯钱。我住一楼,我凭什么要出装电梯的钱?”
楼上邻居的反问,听上去似乎有理,却混淆了一个关键逻辑:“那你是不是签字同意装电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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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部分高层住户的认知里,只要你签了字,代表不反对这个项目,就等同于认可分摊所有建设成本。可恰恰就是这一句话,把很多低层住户推到两难的境地。
这位一楼住户,没有选择强硬阻拦施工,没有处处给工程制造麻烦,出于邻里之间的体谅,签字放行,成全楼上老人出行的心愿。这份让步,是情分,不是义务。但这份善意,并没有换来对等的体谅,反而被当成了“就该出钱”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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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清楚其中的边界:签字同意加装电梯,仅仅代表不反对这个工程落地,不等于自愿掏钱出资。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法律层面一直遵循“谁受益,谁出资”的基本原则 。对于一楼住户来说,几乎不会使用电梯。不仅享受不到电梯带来的便利,反而还要承担电梯运行带来的噪音、采光遮挡、房屋贬值等实实在在的损失。从情理上讲,没有收益,反而要承受损害,再让其掏钱,本身就违背公平。
按照《民法典》对于业主共有事项的规定,加装电梯属于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只要满足参与表决业主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人中双四分之三以上同意,项目就可以推进,低层业主没有一票否决权。但表决可以通过,不代表可以无视低层住户的切身利益。现在很多城市的实操方案里,普遍明确一楼住户无需承担建设费用,甚至高层业主还需要向低层住户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弥补采光、噪音带来的影响。
现实的矛盾就出在这里。不少高层业主只记住了“多数表决可以装电梯”这一条,却刻意忽略了补偿、免出资的配套规则。把低层住户的宽容当成理所当然,把邻里之间的人情,拿来做道德绑架。
一楼住户不拦着施工,是顾念街坊情分。楼上老人爬楼艰难,大家都看在眼里,能体谅这份难处。可体谅不等于要牺牲自己的利益。我可以不反对你改善生活,但不能要求我还要自掏腰包,为你的便利买单。
这些年,各地老旧小区改造,类似的纠纷层出不穷。有的单元,一楼住户签字放行,转头被反复上门索要建设资金;还有的地方,电梯建好之后,高层住户又因为补偿谈不拢,低层住户权益受损,昔日邻居闹到社区调解,甚至走上法庭。一件便民好事,最后变成互相记恨,得不偿失。
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指责高层住户。家里有高龄老人,腿脚不便,爬几层楼梯都举步维艰,迫切需要电梯改善生活,这份诉求完全可以理解。可诉求合理,不等于可以忽略别人的损失。
邻里相处,讲究的是双向奔赴。高层想要电梯,就要正视低层住户的损失。该协商补偿就协商补偿,该划分出资边界就白纸黑字写清楚。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拿一句“你都同意了”,就把成本转嫁到别人身上。
签字,只是放过工程,不等于全盘接受所有不合理条件。同意装电梯,和同意出钱,完完全全是两码事。善意是很脆弱的东西,如果一次次被拿来当做索取的筹码,往后再遇到类似情况,更多的低层住户,可能就会选择直接拒绝签字,不再愿意做那个体谅别人的人。
民生工程,最终落脚点是人。加装电梯,拼的不只是手续能不能办通,更是邻里之间能不能算清利益,守住互相体谅的底线。多数人的便利,不该建立在少数人的委屈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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