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按照2026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部署,着力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全力保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进一步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曝光的警示作用和舆论宣传引导力量,倒逼各种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省厅交管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 部署要求,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现对全市2026年8月份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安全隐患路段”、 “典型违法案例”、 “典型事故案例”等进行集中曝光。具体如下:
一、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充分发挥宣传警示作用,现向社会曝光我市2026年8月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以下2名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二、严重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
2026年1-8月份共排查出严重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43处,目前已完成治理42处,其余1处正在治理中。
![]()
希望驾驶人
在途经上述路段时
注意观察 谨慎驾驶 减速慢行
三、典型违法案例
1
重型工程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故意遮挡号牌被查处
8月17日晚,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保障大队民辅警在古城清远门内街 执勤时,当场查获一辆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重型工程车,经进一步核查该车存在违反禁令标志通行、故意遮挡号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三项违法行为。执勤民辅警现场固定证据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合并作出行政处罚。
![]()
事后,大队对涉事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工程车违法上路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正视管理漏洞、压实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排查整治内部安全风险,严防同类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大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部分企业及大货车驾驶人为了经济利益心存侥幸,违反禁令标志在城市道路禁行路段通行,严重破坏道路通行秩序,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同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紧盯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常态化开展整治,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2
三起面包车超员载客被查处
案例1:8月13日,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民辅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行驶中的小型客车车内人员拥挤,存在明显超员嫌疑,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核查,该车辆核载6人,实际乘坐10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驾驶人联系合规车辆,妥善转运超出乘员。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
案例2:8月17日18时30分许,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六中队下达枝执勤组民辅警在县道金砂线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涉嫌超员载客。于是民辅警立即将其拦下检查。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民辅警现场向驾乘人员讲解车辆超员带来的严重危害,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现场组织人员分流。
![]()
案例3:8月18日9时30分许,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六中队下达枝执勤组民辅警在王庄堡镇王庄堡村旧街巡逻时,查获一辆面包货车。经核查,该车驾驶室核载5人,实载6人,其中1名为未成年儿童。该货车驾驶人实施了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民辅警当场对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依法作出处罚,督促乘车人员安全转运。
大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出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自觉抵制超员等违法行为。生命不容超载,安全不可“挤一挤”,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3
大货车驾驶人使用报废号牌上路行驶被查处
![]()
8月14日上午,左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鹊儿山中队民辅警在辖区成功将一辆使用报废号牌上路行驶违法车辆当场查获。经现场询问,驾驶人如实供述,其私自捡拾废弃号牌,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规避交通处罚,擅自将报废号牌安装在自有车辆上行驶。执法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当事人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暂扣车辆及驾驶证。
大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机动车号牌属于法定专用标识,严禁挪用、套用、使用报废号牌上路行驶。擅自使用他人号牌、报废号牌、假套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投机取巧,坚决杜绝使用报废号牌、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文明守法出行。
四、典型事故案例
1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事故中有效避免头部损伤
![]()
2026年8月19日10时许,灵丘县336国道武灵镇前三角村路段发生一起小型汽车与电动自行车追尾碰撞事故。经现场调查,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出行途中全程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撞击瞬间,头盔有效承接并分散了冲击力,对头部形成有力缓冲保护。该驾驶员身体无大碍,未出现颅脑损伤等严重伤害。
农村地区距医疗救援点较远,应急救援响应时间相对较长。一旦发生事故伤及头部,后果往往比城区更为严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事故发生时保护生命最后一道防线。此次事故中,该驾驶员能够自觉全程佩戴头盔,充分体现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农村地区宣传劝导取得的实效,也说明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正在悄然转变,尤为可贵。
大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分路程远近,不分车速快慢;头盔要系紧卡扣、调整到位,戴而不系等于没戴;不购买、不使用劣质、破损头盔,确保防护性能有效。
2
刘某某交通肇事逃逸案
![]()
8月6日21时35分许,刘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广灵县罗城装西加斗村某超市门前处时,碰撞路边正在收拾摊位的行人王某,造成王某受伤,发生事故后刘某某驾车逃逸。广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勘查现场后,开展摸排,并调取逃逸路线车辆视频。经过缜密工作后,于8月12日将肇事逃逸驾驶员刘某某抓获归案,刘某某对其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因肇事逃逸刘某某将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大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妥善处置。肇事逃逸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希望所有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摒弃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山西大同交警
版权声明:我们尊重“真实原创”,转载旨在传播有益信息,如涉及版权问题,联系我们立即处理。
— END —
用文字探索这座城市的骄傲
敢想 敢玩 敢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