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水美鑫 牟丹
实习生 梅舒
好心给“钓友”借钱借车,到头来却车钱两失。原来,早在谭某认识“钓友”陈某的那一天开始,就走进了陈某编织的陷阱。8月28日,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身边的诈骗陷阱。
承办检察官介绍,谭某与陈某因钓鱼结识,相处中,陈某自称名下有多家店铺,有一家店还是全国连锁,并且经常开着不同的豪车与谭某一起钓鱼玩耍。然而,豪车其实是他租的。
见谭某相信了自己立的“成功人士”人设,陈某以完成业绩为由,声称自己将钱转给谭某,再让谭某帮忙转账到店铺账户以完成营业额。
然而,陈某每次发给谭某的转账截图都是假的,谭某出于对陈某的信任,在未查询自己账户是否到账的情况下,便将钱转给了陈某提供的账户。此后,陈某还以工地缺资金、母亲去世等为由,用虚假转账截图骗取谭某钱财。
骗局顺利进行,陈某又打起了谭某车的主意。陈某找谭某借车后,伪造谭某让其帮忙抵押车辆的聊天记录,将车以1万余元抵押给二手车公司。不久,谭某催促陈某还车,陈某以各种理由推迟还车,最后失联。谭某于是报案。经查,陈某先后共骗取谭某7万余元。
案发后,陈某分别向谭某和二手车公司赔偿了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利川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陈某犯诈骗罪,采纳该院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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