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开除公职,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很多人只知道有这回事,但具体哪些行为会直接导致饭碗不保,以及丢掉饭碗之后还能不能再考回去,往往是一知半解。
下面就把相关法律条文里最核心的内容捋一捋,和大家一块聊聊。
先说开除公职的条件。开除公职属于公务员处分体系里最重的一档,一旦落地,就等于彻底清退出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触及下面这几类红线的人,基本没有回旋余地。
第一类是刑事犯罪。凡是故意犯罪被法院判了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的,哪怕是缓刑,都得走人。过失犯罪的话,如果判刑在三年以上,同样不保留身份。另外,只要判决里同时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不管是主刑是什么,开除也是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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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政治纪律方面的严重问题。比如公开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参与国家明令禁止的集会,加入非法组织,或者做出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举动。一旦查实并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类是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收钱、拿好处,或者帮亲属、朋友利用自己的职权捞取利益,数额较大或者性质恶劣的,都属于这一档。收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如果数量多、影响坏,同样够得上开除标准。
第四类是严重失职渎职。工作中马马虎虎、不履行该负的责任,或者滥用手中的权力,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这种情况也会面临最严厉的处理。
第五类是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比如在干部选拔中伪造材料、骗取资格,对检举人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干扰破坏选举秩序,这些行为一旦被认定严重,同样会被清理出去。
第六类是违规获取境外身份。公职人员如果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境外长期居留资格,按照规定会给予撤职或开除处理。
第七类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公务员不允许自己开公司,也不能在企业兼任职务并领取报酬。如果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情节比较严重,开除是跑不掉的。
除此之外,《公务员法》还列出了一系列其他禁止事项,比如做假账、泄露国家秘密、参与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等,只要涉及并且达到严重程度,都可能引来开除的结局。总的来说,违法犯罪、严重违纪、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洁底线,这些都是绝不容许触碰的硬杠杠。
接下来回答很多人的疑问:被开除后还能再进体制内吗?这个答案基本是否定的。《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写得非常明确,曾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不是设置一个几年的冷却期,而是终身限制。不光是公务员岗位,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也都明确排除这类人员。国有企业领导岗位的政治审查同样会卡住这一条。换句话说,一旦被开除,想再通过考试或招聘回到体制内,几乎走不通。
既然后果如此严重,日常工作中就得处处留心。几个关键点需要特别注意。
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收的礼金、购物卡、贵重物品一概不碰,公款绝对不能动,这是原则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
管好自己的嘴。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坚决不能往外说,公开场合发表言论要有分寸,不要因为随口几句话给自己惹来麻烦。
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场所不去,不该参加的应酬不参加,尤其是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活动,要保持距离。非法组织的一切活动更要远离。
不要动经商兼职的念头。公务员不能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也不允许领兼职工资,想搞副业赚钱的话,一定要先看清法规的边界,否则很容易踩线。
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消极怠工、推诿扯皮、胡乱作为,这些行为短期看似乎没什么,但积累到一定程度,照样会触发处分乃至开除。
不要在任何材料上弄虚作假。工作汇报也好,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也好,都要求真实准确。造假行为一旦暴露,处理起来不会轻。
公务员这个岗位是通过层层考试和严格选拔才得来的,来之不易。既然在这个位置上,就得对得起这份职责。规矩摆在那里,红线划在那里,不是用来试探的,而是用来遵守的。
因一时糊涂或心存侥幸而断送整个职业生涯,实在不值得。守住底线,踏实做事,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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