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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丰变法是继庆历新政之后,北宋政府为了改变当时的内忧外患局面而进行的一次地主阶级改革运动,是宋代历史上规模最大、最为深刻的政治改革运动。王安石作为宋代历史上最伟大的改革家,表现出了非凡的政治勇气和气概。然而,众所周知,改革最终以失败告终,并从改革初始,就逐渐演变为激烈的党争。在改革及党争的过程中,时时可以看到王安石家族姻亲的身影,他们对改革的失败以及党争的激化,无疑施加了无法抹掉的作用力,对王安石本人的生前身后,都有着令他本人始料未及的影响。
一、变法中得到重用的姻亲
变法需要大量的人才,王安石大胆任用那些拥护新法的“新进之士”,越级提拔,从低级官员中选拔人才,打破按资升迁的惯例,把精干的低级官员提拔到上层机构中来。作为杰出封建政治家的王安石,其初衷并非想借姻亲来巩固自己的权势,但是事实上,很多姻亲却因为他纷纷得到重用。
王安石两个女儿都有才华,长女嫁给吴充之子吴安持,“舒王女,吴安持之妻蓬莱县君,工诗,多佳句。”吴氏是福建蒲城著名的科宦世家,吴育在仁宗朝官拜参知政事,为一代名臣。在熙宁变法期间,吴充在王安石的举荐下,先后为枢密副使、枢密使、宰相。王安石与吴充长期共事,结为儿女亲家,关系更加亲密。王安石对这门亲事很满意,赋诗云:“同官同齿复同科,朋友婚姻分最多。”小女儿嫁于蔡卞。此女性格活泼,受父亲影响很大,对政治有浓厚兴趣,极力拥戴新法,是蔡卞政治上的高参与后盾。蔡氏是福建仙游有名的科宦世家。蔡卞与其兄蔡京同年登科,后官至尚书左丞、知枢密院事。蔡京乃王安石门生,打着绍述新政的名义,在徽宗朝时成为一代权相,至此,蔡氏一门权势熏天。
王安石二妹嫁给朱明之,“妹卒,又娶其侄,以固姻好”,其二妹去世后,又把其中一个侄女嫁给了他。王安石非常欣赏朱明之,于是,在变法期间,朱明之不断得到重用。朱明之原知晋州临汾县,“例当移州,河东漕举以为勾当官。以移州不行,介即改注诸路勾当官,不碍入远,遂得之”。熙宁四年二月,除崇文校书,删修编敕。十多天后,“又除太子中允、集贤校理、崇政殿说书、同管勾国子监”。王安石更制学校事,驱逐那些诋毁新法的学官,因此,侄女婿叶涛,姻亲曾肇均因此得到重用。
王安石家族与江西头号望族南丰曾氏为世婚。王安石之弟王安国娶曾巩、曾布之妹,曾布之子曾纡娶王安国之女。另外,据《曾巩集》载:“伏为本路提点刑狱朱明之,是臣母之亲堂弟,牒明州检到敕条,窃虑合该回避,须至奏闻者。”由此可知,曾氏兄弟继母朱氏是朱明之的亲堂姐,而朱明之为王安石妹婿(后又为侄女婿),王、曾两家又是间接的姻亲。利用这两层姻亲关系,曾布攀援而进,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除参知政事,主持变法,“王安石始执政,亦荐之”,从此,曾布仕途顺利。
沈括侄子、沈扶之子沈遘为皇祐元年进士,与王安石之兄王安仁为同年,而王安石之父王益与谢绛亦为同年关系,可能沈氏与王氏、王氏与谢氏联姻,与上述同年关系有关。故王安石家族与钱塘沈氏有两重姻亲关系:皇祐四年(1052)左右,王安石之弟王安礼娶谢绛之女为妻,而谢绛的母亲与沈括的母亲为亲姐妹,谢绛与沈括为表兄弟,王安礼为沈括的表侄女婿;王安石的季妹嫁给了沈季长,沈括与沈季长之父沈播乃同宗一族,根据辈分,沈季长应该是沈括的族侄。由于沈、王、谢三家有姻亲之好,故王安石曾为谢绛撰写《兵部员外郎知制诰谢公行状》。沈括的父亲沈周去世时,沈括回钱塘为父守丧,也请时为舒州通判的王安石为其父撰写墓志铭。由于以上关系,加上两人在治平、熙宁之交同在朝中任官,王安石为翰林学士,沈括为编校昭文馆书籍、馆阁校勘,因此,熙宁四年,沈括服丧期满返京,即获重用,任检正中书刑房公事。
王安石大量姻亲得到重用,以至于反变法派的领袖人物司马光曾就此弹劾王安石:“引援亲党,盘据津要,挤排异己,占固权宠。”在变法初期,缘王安石而进的姻亲确实给予王安石以很大的帮助。然而,有些姻亲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而有的姻亲在变法遭遇挫折时,反戈一击,背叛王安石,造成变法派的分裂,弄得王安石心灰意冷,这是最终导致变法失败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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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安石姻亲同僚的几个重要成员
在王安石变法时期言行出现反复的姻亲典型莫过于吴充、曾布、沈括等人。
(一)吴充
在熙丰变法期间,作为同僚、儿女亲家,王安石对吴充抱有很大的期望,多次在神宗面前举荐他。熙宁三年,枢密使吕公弼被罢,神宗与众人讨论新枢密使人选,“或言及充,上谓充资浅,王安石曰:‘充信行佳。’上曰:‘充与卿连姻。’”参知政事韩绛也说:“充亦臣亲家。”吴充这次虽然没有官拜宰执,但仍由此而进官翰林学士、权三司使。此次未能如愿的原因在于宋神宗对于重用吴充有顾虑,一是觉得他资历不够,二来因为他是参知政事王安石、韩绛的姻亲。为了取得神宗的信任,吴充“虽与安石连姻,而心不善其所为,数为帝言政事不便”,于是,宋神宗认为此人“中立无与”。因此,两个月后,吴充升官至枢密副使,始为宰辅,其实,吴充成了宋神宗制衡王安石的棋子之一。吴充是个城府很深的人,对于他的两面性,王安石可能知之甚少或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据说其为相后,“所言于上,人无知者”。要不然,按照王安石的性格,关于新法,他的眼睛里是容不得半点沙子的,不可能容忍吴充这样的行为。因此,尽管吴充对新法持有不同意见,王安石仍然不断地举荐他,“王荆公与吴冲卿丞相同年同岁,又修婚姻之好。熙宁中,越两制旧人三十余辈,用为三司使、枢密使副。又荐代己为相”。
熙宁九年,在王安石的推荐下,吴充接替王安石,成为宰相。吴充为相后,立即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已为相,冲卿遂摆其迹,欲与荆公异。”他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知天下不便新法,欲有所变更”,企图在允许的范围内改变王安石的变法路线,但一直未能如愿。直到元丰二年,吴充仍想变更新法,遭到参知政事、变法派中坚蔡确的严厉驳斥,“宰相吴充议变法,确争曰:‘曹参与萧何有隙,至参相汉,一遵何约束。且法,陛下所建立,一人协相而成之,一人挟怨而坏之,民何所措手足乎!’充屡屈,法遂不变。”
另一方面,他企图在人事上改变变法派的优势地位,“尝乞召还光及吕公著、韩维、苏颂,又荐孙觉、李常、程颢等十数人,皆安石所斥退者”。吴充平时就与反变法派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反变法派也了解吴充的政见,他们寄希望于吴充,希望他能废除新法。司马光写信给吴充说:“自新法之行,中外汹汹。民困于烦苛,迫于诛敛,愁怨流离,转死沟壑。……今日救天下之急,苟不罢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息征伐之谋,……今病虽已深,犹未至膏肓,失今不治,遂为痼疾矣。”然而,此时王安石虽已罢相,但宋神宗仍想把他和王安石共同开创的变法事业向前推进,故变法派仍把持着朝政,新法依然在推行之中,司马光等企图通过吴充之手废除新法的图谋不可能实现。
司马光等人都是激烈反对新法之人,要把这些人都召还朝廷,在当时的环境下也是行不通的。所以,在多年之后的元祐之初,面对着主政者起用反变法人物的得心应手,吴充夫人发出这样的感叹:“先公作相,要进用一个好人,费尽无限气力。如今日用人,可谓无遗才矣。”不过,一部分反变法人士还是得以重返朝廷。不仅如此,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势,他还离间宋神宗与王安石的关系,阻止王安石复相。因为他是王安石的亲家,对王安石的家事比较了解,他就“力言荆公家事,荆公兄弟不和事”,以此激起神宗对王安石的反感,“荆公去而不复召者,冲卿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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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过从帖》
(二)曾布
曾布与吕惠卿一起创立了青苗、助役、保甲、农田之法,成为变法派的主将。可以这样说,每一项新法的推行,都凝聚着曾布的心血和汗水。变法初期,作为王安石的姻亲,曾布对新法坚定不移,出力颇多,成为王安石的得力助手。对此,王安石本人也铭记于心,曾经客观地评价说:“自议新法(谓青苗、免役、更改法令等),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皆前叛后附,或出或入”。
由于在变法中的积极表现,熙宁七年,曾布以翰林学士权三司使,时年才三十九岁。可以说,曾布的仕途至此一帆风顺。然而,随着权势的增加,曾布的野心也大了,其与王安石的友好合作也就走到了尽头。
熙宁七年三月,变法遇到挫折,不断有人控告提举市易务吕嘉问违法之事,对市易法提出诸多质疑。面对着反变法派对市易法的围攻,宋神宗亦产生怀疑,于是夜下手札,命权三司使曾布调查此事。曾布与提举市易务吕嘉问存在矛盾,于是,在得到神宗的密令后,曾布借以兴起了根究市易务案。
市易法是曾布一手参与创建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属于正常现象,对此,曾布应该十分清楚。他之所以要小题大做,真实目的在于借助宋神宗授权,有意整治与自己有矛盾的吕嘉问及吕惠卿,同时捞取政治资本。所以,曾布积极根究市易务案,其性质乃是政治投机活动。“初,市易之建,布实同之,既而揣上意疑市易有弊,遂急治嘉问。”吕惠卿也是辅佐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助手,但此人城府很深,“忌能好胜”。王安石对曾布的重视及迅速提拔,吕惠卿十分忌妒,两人矛盾很深,“会吕惠卿与布有隙,乘此挤布,而议者亦不直布”,随后,吕惠卿、曾布的斗争几近白热化,王安石全力支持吕惠卿,与曾布彻底决裂。
熙宁七年四月,为了缓解外部压力,王安石罢相出知江宁府。韩绛代王安石为相、吕惠卿为参知政事,两人“于安石所为,遵守不变也。时号绛为‘传法沙门’,惠卿为‘护法善神’”,新法得以继续推行。熙宁七年八月,曾布落职出知饶州。
对于曾布的此次背叛,王安石始终不能释怀。一年多后,吕惠卿被贬,宋神宗曾经问王安石:“或言卿欲拟奏召曾布赴阙,复任以事,未知信否,可密具奏。”然而王安石最终没有召用曾布,据说王安石对宋神宗说:“陛下无以其刀笔小才,而忘其滔天大恶。”,“盖以论市易事不同而去,其恶之深如此也。”其后,整个熙丰年间,曾布基本上都在地方辗转任职,再也没有得到重用。
根究市易务案是王安石变法派内部的第一次公开分裂,暴露了变法派内部的矛盾,造成的变法派分裂,加剧了变法的困难。可以说,变法派的分裂是从王安石姻亲集团的分裂开始的,曾布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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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沈括
熙宁五年,沈括迁馆阁校勘、检正中书刑房公事充史馆检讨,同年,出使按行汴梁,提举司天监,并详定三司令敕。熙宁六年,王安石推荐沈括代替郏亶相度两浙路农田水利差役等事,兼察访。
沈括没有辜负王安石的信任,在两浙半年,做出了很多成绩。熙宁七年初,沈括回朝,迅速得到提拔,先后升任右正言、知制诰。然而,此时变法遇到挫折,在反变法派的强大压力下,四月,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八月,沈括为河北西路察访使。期间,沈括对新法在河北西路的实施提出了很多异议。王安石在朝与不在朝,沈括对新法的态度不同,这是王安石所不能容忍的。
沈括的反复引起了很多官员的不满,遭到了变法派的弹劾。蔡确指责沈括对新法的看法前后不一,王安石在相位时,一味迎合,而其去位后,却对新法提出不同意见。认为这是一种担心政策有变,“欲依附大臣,巧为身谋”的投机行为。熙宁十年,沈括被罢三司使,出知宣州。
在变法需要大量人才的时候,王安石大胆起用了自己的姻亲沈括。然而,沈括虽然学识渊博,勤于政事,但是他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无所适从,缺乏一如既往的勇气。在关键时刻不能给王安石以有力的支持,从而遭到王安石与其他变法派的攻击。从这个意义上说,沈括并不是一名合格的政治家。
三、余论
熙丰变法期间,反变法派的主要人物有:韩琦、富弼、文彦博、欧阳修、司马光、唐介、赵抃、范镇、吕公弼、吕公著、冯京、孙固、陈荐、范百禄、韩维、宋敏求、苏轼兄弟等。这些人物主要分为两大姻亲集团:以韩琦为中心的姻亲集团、以苏氏兄弟为中心的姻亲集团。韩琦姻亲集团主要包括:富弼、文彦博、吕公弼、吕公著、冯京、孙固、陈荐、宋敏求;苏氏兄弟姻亲集团主要包括:欧阳修父子、范镇、范百禄、范祖禹。范祖禹为吕公著女婿,所以,他又可以纳入韩琦姻亲集团成员,因此,通过范祖禹,这两大姻亲集团又联结在一起,在党争中的力量大大增强。
在熙丰变法及后来的党争中,这两大姻亲集团成员相互援引,紧密配合,在政治观点上表现出高度一致。正如苏轼在为其幼子向范氏求婚的书启中所说:“敢议婚姻,盖恃乡闾之末;遂忘门阀,亦缘声气之同。”所谓“声气之同”就是双方的政治观点相同或相近,在政治斗争中能够携手合作,以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熙丰变法是在宋神宗的大力支持下进行的,然而,在包括这些强大的姻亲集团的反变法派的进攻下,宋神宗不断出现反复,变法多次面临夭折的危险,也促使王安石两次罢相。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变法派里的一些投机分子开始背叛王安石,他们不断地内讧,造成内部分裂,不但削弱了变法派的力量,也给反对派以攻击的口实。有意思的是,反变法派形成一个个姻亲集团对变法进行破坏与打击,而变法派的骨干成员的分裂却是从王安石姻亲集团开始的。同样是姻亲,一边是借姻亲形成合力,一边是离心离德,其结果可想而知。(节选自《景德镇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本期编辑: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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