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
云南某食品有限公司
法务部的负责人莫先生
到荣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报案
称自2026年4月起
有人在某电商平台
注册十余家店铺
冒用该公司注册商标
销售“鲜香王油脂粉精”产品
涉案销售金额数十万元
其商标专用权遭到严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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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
荣县公安环食药侦民警
迅速启动侦查工作
经过细致摸排、深度研判
成功锁定张某某(男,40岁)
杨某某(男,39岁)
二人涉嫌生产、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7月31日
办案民警果断出击
在荣县旭阳镇
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捣毁生产窝点1个
仓储窝点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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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张某某从外地购进生产原材料
及印有涉案企业商标的外包装材料
在荣县旭阳镇某小区内
设立地下加工窝点
私自分装、制作假冒调味品
并将成品交由杨某某等人
通过电商平台
对外大肆销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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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还在张某某家中现场查获
塑封机、分装机等制假工具
同时扣押印有涉案企业商标的
成品调味料200余袋
配套包装袋3500余个
假冒某品牌味精200余袋
印有该品牌味精商标的
包装袋2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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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某某处查获涉案企业的品牌
调味料300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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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还查明杨某某通过电商平台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非法提现获利76000余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杨某某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假冒调味料流入市场
不仅侵害企业合法知识产权
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荣县公安始终紧盯食品药品
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
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
切实守护企业合法权益
与群众饮食安全
广大商户
要诚信守法经营
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消费者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
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荣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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