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市法院创新运用“诉前听证”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收到诉讼材料后,法官主动将工作前移,依托听证程序搭建多方协商平台,经三次听证会及多轮深入沟通,最终促成原告某自然资源部门与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被告同意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钢架棚及围栏并交还土地,这起历时多年的纠纷在诉讼程序启动前即圆满化解,老旧小区改造民生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PART 01
临时用地到期 土地退还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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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经市政府同意,原告某自然资源部门将某路段国有土地交由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并无偿使用,被告承诺政府需要时随时交还。2025年6月,因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原告向被告发出《关于退还土地的告知书》,要求其在30日内清理场地并交还土地,但被告以多项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为由拒绝腾退。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地上建构物并返还土地。
PART 02
诉前听证破局 府院联动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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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诉讼材料后,立案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侵权纠纷,其背后交织着房屋拆迁协调、征收垫付款、土石方开挖费用、活动板房补偿等多项历史遗留诉求,若直接判决,不仅周期长、成本高,且难以实质性化解矛盾。
为此,法院决定启动“诉前听证”程序——即在正式立案前,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组织听证会,让各方充分陈述诉求、举证质证,并将第三人某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引入协商,搭建“法院+行政”府院联动平台,将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统筹处理,引导各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缩小分歧。
听证过程中,法官逐项梳理争议焦点,引导各方理性对账、核算补偿项目。第一次听证摸清诉求底数,第二次听证锁定分歧核心,第三次听证则聚焦补偿金额协商。经过三轮听证,案涉账目逐一厘清,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补偿方案渐趋明朗。
PART 03
案结事了人和 民生项目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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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次听证会上,双方最终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原告补偿被告场地硬化工程款及活动板房补偿款,第三人补偿被告房屋拆除费用及资产拆卸转运费。被告负责人当场表态:“只要补偿金额到位,我们负责把场地整平,利落交付净地。”会后,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约定补偿款支付后10日内被告完成地上建构物拆除及场地清理,按净地标准交还土地。
从诉前听证到达成共识,这一关乎民生、牵动多方利益的纠纷在最短时间内画上圆满句号,不仅拆除了土地上的“围挡”,更打通了群众心头的“堵点”。本案的成功化解,是恩施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和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引入诉前听证机制,既保障了老旧小区改造这一民生项目的顺利推进,也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来源丨立案庭
作者丨李晓涵 郭韶华
美编丨喻靖尧
初审丨张 森
复审丨黄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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