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发布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
为2026年9月15日
![]()
近年来,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行业已由高速扩张期转入平稳发展阶段,行业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网约车相关投诉量和亡人交通事故数呈逐年上升态势,安全管理和舆情应对压力持续加大,行业规范治理刻不容缓。
为切实加强网约车行业管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内其他城市经验做法,市交通运输局编制了《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新版细则对比原政策
有这些变化调整
1.新增车辆所有人准入要求
旧版政策未对车辆所有人进行细分
新版针对部分网约车公司大量购置车辆
导致空置及虚假宣传等问题
将车辆所有人分为个人和企业法人
明确企业申办运输证时
需同时办理驾驶员注册手续
2.新增网约车聚合平台监管规定
新版首次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
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
不得干预价格行为
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和驾驶员管理
落实核验责任、建立处置机制
和投诉首问责任制
3.新增企业车辆所有人管理规定
新版明确企业车辆所有人
在提供网约车租赁服务时的十项义务
包括在本市有独立固定办公场所、
如实查验驾驶员身份、
不得通过以租代购或二手转租等
方式转嫁经营风险等
4.实行驾驶员资格互认
新版明确
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实行互认
便利驾驶员从业
5.强化经营行为规范
新版进一步细化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承运人责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先行赔付责任
新增驾驶员年龄上限(不超过63周岁)
并要求曾开过出租车的驾驶员
最近一年查实的服务质量事件少于3次
此外,平台调整计价方式、派单规则
须提前7日公布
严禁层层加价、重复抽成
6.新增工会协商驾驶员劳动报酬机制
支持工会组织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行业协会
协商确定驾驶员劳动报酬
计算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保障驾驶员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
7.明确巡游出租汽车预约服务管理
新版明确巡游出租汽车
以电讯、互联网等方式
为乘客提供预约出租服务的
应当符合本细则有关网约车
经营服务管理的要求
可以按照网约车的计程计价方式
和运价标准计收乘车费用
市民可登录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查看《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原文。如有意见请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tjlyk@huizhou.gov.cn。
二、信函意见邮寄至:惠州市交通运输局陆路运输管理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文明一路25号交通大厦509室(邮编516003)。
三、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惠州市交通运输局陆路运输管理科,联系电话:0752-2829696。
如有涉稔平半岛的网约车相关意见建议可联系惠东县交通运输局,邮箱:hdxjtjbgs@huidong.gov.cn;服务电话:13360838180。
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州电台
编辑:赖子昀(实习生)
一审:韩 菲 二审:李文聪 三审:刘亚彬
![]()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