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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独生子女心里都有个默认答案:
爸妈的财产,最后肯定全是我的,根本不用多操心。
可上海这起遗产纠纷,就不是这么回事。
独生子高先生料理完母亲的后事,坐等继承三套房产。
万万没想到,表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开口就要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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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离世,表姐来争产
上海的高先生是典型的独生子女家庭。
2021年,他的母亲因癌症不幸离世,名下留下上海虹口两套房产、浙江嘉兴一套房产。
母亲去世时,父亲尚且健在。
高先生和家人都笃定,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所有遗产最终都会归他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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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着急办理房产过户、遗产清算等手续,便将此事暂时搁置。
可让全家万万没想到的是,母亲离世第二天,表姐就主动找上门。
向高先生家人提出要分割母亲的遗产,被当场拒绝后,表姐并未就此作罢。
后续表姐推动年迈的外婆立下遗嘱,也正是这份遗嘱,成为了她争夺房产的核心依据。
2022年外婆去世后,表姐直接拿出两份遗嘱。
声称外婆将自己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从女儿也就是高先生母亲处继承的遗产份额,全部赠与自己。
据此起诉高先生,要求分割三套房产的对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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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有明确法律依据
普通人看来,表姐的诉求完全不合情理。
隔代旁系亲戚,凭什么争夺表弟母亲的遗产?
但从《民法典》继承规定来看,表姐的主张并非无稽之谈。
这也是本案最值得所有人警惕的关键点。
根据法定继承规则,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三者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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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母亲去世时,外婆仍然在世,属于合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平分母亲的遗产。
也就是说,当时母亲的三套房产遗产,高先生、高先生父亲、外婆三人各占三分之一份额。
外婆在世时,依法持有这套房产的部分遗产份额。
而外婆去世后,她名下的所有财产,自然由她的子女也就是高先生的舅舅、姨妈等亲属继承。
而表姐作为舅舅的女儿,再通过外婆的遗嘱定向继承。
就顺利获得了本该属于高先生母亲的遗产份额,完成了遗产的“隔空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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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遗嘱,疑点重重
面对表姐的起诉,高先生一家坚决不认可。
并且提出了诸多合理质疑,直指两份遗嘱存在明显漏洞。
家人透露,母亲病重直至离世,大家一直瞒着外婆。
刻意隐瞒了女儿去世的消息,就是担心年迈老人承受不住丧女之痛。
一个从头到尾不知道女儿已经离世的老人,根本不可能精准知晓自己能继承女儿的房产份额。
更不可能提前立下遗嘱,专门处置这部分未知财产。
除此之外,遗嘱的订立时间也疑点重重。
母亲去世仅20天,外婆就立下了第一份遗嘱,而彼时外婆名下早已没有自有房产。
第二份补充遗嘱又精准指向子女继承的房产份额,时间线和内容都太过刻意。
目前高先生已申请笔迹鉴定,案件后续也将等待鉴定结果出炉后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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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的深爱,酿成传承隐患
回头看,这家人没有激烈的矛盾,也没有刻意的算计。
当初为了让患病的母亲安心治疗、树立康复信心。
全家人默契选择隐瞒病情,从头到尾没有和母亲聊过身后财产分配的问题。
这份藏在心底的疼爱,却留下了致命的遗产传承漏洞。
高先生母亲直至离世都未曾订立遗嘱,所有财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很多家庭都和高家一样,习惯性回避生死和财产话题,总觉得立遗嘱不吉利、没必要。
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更是想当然认为遗产不会外流。
最终却让亲情陷入纷争,让家人陷入官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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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从不是唯一继承人
结合本案,中华遗嘱库多次提醒广大民众:
独生子女≠唯一继承人,这是所有家庭必须摒弃的认知误区。
在法定继承模式下,只要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尚且在世,就会和子女共享第一顺序继承权。
遗产会被平分,并不会直接全部归属子女。
很多人觉得立遗嘱是老年人、有钱人的专属,普通家庭根本用不上,这是极大的误解。
房产是大多数家庭一辈子的积蓄,承载着全家人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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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未提前规划,就可能出现本案中“遗产旁落、亲戚争产、亲人反目”的局面。
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从来不是算计家人,而是最稳妥的家庭财产保障方式。
它可以按照本人意愿,明确财产归属,跳过法定继承的分流规则,杜绝隔代继承、旁系争产的风险。
既能守住家庭毕生财产,也能避免至亲对簿公堂、亲情破裂的悲剧。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提前做好遗嘱规划,才是对家人最长久、最踏实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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