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的童先生,去年开了个普通小酒店,取名“朵雅酒店”。
他有两个女儿,一个读大一,一个还在上小学,一家四口全靠这个小酒店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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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8月12日,童先生收到了法院传票。
起诉他的,是国内知名连锁酒店亚朵集团。
案由是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直接索要10万元赔偿,开庭时间定在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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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纸传票,几乎压垮了这个普通的家庭。
老板的大女儿说,父亲平时都在酒店忙,一周才回家一次。
这次回家,才猛然发现父亲头发全都白了,整日整夜失眠,心里压着一块大石头。
在她的再三追问下,童先生才说出了自家小酒店被起诉的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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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哭着请求网友:“请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帮我们评评理,给我们出出主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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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先生也解释说,当初取“朵雅”这个名字,完全是自己想出来的,不是为了去攀附谁的品牌。
酒店门头、装修风格、logo图案,没有一处模仿亚朵,仅仅只是两个汉字调换了先后顺序,难道这也算商标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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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了亚朵代理律师,对方冷冷地表示,不接受任何采访,一切等待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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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之后,网友们愤怒不已,纷纷谴责亚朵酒店的吃相太难看。
有人说:“终于,在LV的影响下,所有的品牌都找到了新的发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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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要是判赢,亚朵以后也不要在国内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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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直接放话:“我们帮你,以后不住亚朵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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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很多网友涌入亚朵酒店的账号评论区,各种声讨铺天盖地。
“缺十万块吗?打死我不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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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LV是亲兄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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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大品牌啥都不用干,看看有啥相似的东西,找人起诉就够了,都能养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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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就只有一个感受:这哪里是维权,分明就是拿着商标当镰刀,专挑个体小老板下手。
大企业保护商标,本身无可厚非。
遇到明目张胆仿冒、直接山寨全套门头的商家,理当拿起法律武器狠狠打击,这是法律赋予品牌的正当权利。
可亚朵现在做的,已经超出正常维权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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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LV那套打法如出一辙,大量发起诉讼,盯着小县城个体户、小酒店、电商小卖家,但凡名字沾边、宣传带个“同款”,不管对方主观上有没有刻意抄袭,直接起诉,高额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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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团有专门的法务团队,批量立案,流程化打官司,可那些被起诉的个体户呢?
他们大多是做点微薄生意的小老板,没请律师,不懂知识产权法律。
面对十万级别赔偿,很多人耗不起时间打官司。
开庭要跑外地,应诉要花钱请律师,就算自己有理,漫长诉讼足以拖垮生意。
最后大部分人只能被迫选择和解,掏一笔钱息事宁人。
官司还没开庭,钱已经落到品牌手里,这已经慢慢变成一门特殊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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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查查公开数据,亚朵仅近一年,就起诉了83家小微企业。
大量被告都是各地小酒店、电商个体户,不少案件索赔金额几万至十几万不等。
除了直接山寨仿冒的案件之外,也有不少仅仅因为店名、商品标题字眼沾边就被起诉的案例。
贵州就有电商商家,只因商品写了“亚朵同款”被起诉索赔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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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重庆这家“朵雅”酒店,两个字顺序颠倒,整体读音、含义完全不一样。
一个县城小旅馆,根本不会让消费者混淆成连锁亚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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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口碑,从来不是靠打官司打出来的。
客人记住亚朵,是记住它的客房、服务、入住体验,而不是记住它到处起诉小老板。
知识产权,设立的初衷,是保护原创,不是用来肆意收割同行、挤压小个体生存空间的工具。
法律给了你起诉的权利,不代表每一个机会,都要用尽。
维权要有边界,不能拿着法律条文无限扩大自己的权利,把起诉当成创收手段。
小本生意,挣的都是血汗钱。
一家县城小店,可能要忙上一整年,纯利润都未必有十万。
一纸传票过来,直接压得人喘不过气。
大企业的商标边界,到底可以扩张到什么地步?
难道汉字,大企业注册之后,普通人连沾边使用都不配了吗?
大家觉得,“朵雅”酒店,该不该赔这10万?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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