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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速捡几个瓶子
差点把命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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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铤而走险”
让人心疼
更让人后怕
8月19日12时45分,G75兰海高速金城江西收费站附近路段,一辆白色桂K号牌小轿车与一名拾荒老人发生碰撞,造成老人腿部与头部轻微受伤。
河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同时联系120急救中心派车救援。
在现场,白色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引擎盖右前方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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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前方护栏边,一名头戴草帽的老人坐在地上,脚趾和后脑有鲜血渗出,身边散落着几个矿泉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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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二次事故,民警立即设置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
据驾驶人张某陈述,他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已发现前方路边有人,并提前减速,但老人突然横穿高速公路,他避让不及,最终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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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老人韦某系附近村民,上高速公路是为了捡拾废品。民警现场对其进行普法教育:“高速公路是专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一旦行人进入,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你上来捡废品被撞,好在是轻微受伤,如果车速再快一点,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几个矿泉水瓶,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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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韦某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其违法过错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人张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路面动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其违法过错是引发事故的次要原因。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韦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不会每次都“手下留情”
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
一旦发生碰撞
代价往往是不可承受之重
京哈高速河北唐山境内,附近村庄一名老年女子在横穿高速时,被一辆小车撞飞,医生确认其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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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刚劝离翻越护栏者,半小时后同一地点再有一人横穿高速,被正常行驶小车撞飞,导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颅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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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所有行人
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附近村镇的群众
吸取教训,珍惜生命
不要让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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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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