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很多人对标题中将陈一众、余高远、夏英杰、张丽慧、陆则铭五人总结为“政法五子”并不完全认同,又或许大多数人并没有注意到在最后一张由官方发布的《重器》人物关系图中,赫然将这五位年轻的法律人总结为了“政法五子”。
通常来说,所谓“政法”一般指的是国家专政机关及其专政职能,而“政法机关”一般特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检察权、司法权等特定权力的机关。
![]()
虽然按学科划分标准来说,政治学和法学是各有不同研究对象和不同学科体系的相关学科,但在许多情况下我们都习惯将二者联系在一起称之为“政法”。
作为一部讲述刑法演变与改进的电视剧,虽然《重器》中的剧中人常常称自己为“法律人”,但“刑法”与“法律”还是有很大不同和区别的。
![]()
首先法律是一种低于宪法高于行政命令的制定法,它与在欧美新闻或影视作品常见的法理、法律原则、判例和习惯法等字眼与说法有很大不同。
作为法律一部分的刑法,是由宪法明文授权国家制定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范,以求实现或达成约束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的目标,是由各种抽象的规范组成,通常需要由人来实施,最终由政府行使公权力来执法的总称。
![]()
所以才会有陈一众以一名博士或助手的身份,两次参与到两位老师对刑法的修订工作当中,因为像他这种身份是无法对宪法这种国家根本法进行修订的。
作为一个更趋向理想主义的角色,陈一众所代表的命题大抵应该是法律应当是什么,法律真正的样子应该如何设计与制定,他在某种程度上“否定”了两位老师的空中楼阁,也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接地气的重要性。
![]()
相对应的,作为全剧最不招人喜欢的“凤凰男”余高远,他更像是一个面对法律的现实派,一个从不空谈理想与大道理的讨厌派。
这个敢于直面自己想要什么的男人,更擅长通过判决将法条中的纸面规则变成现实,手中握到最终裁量权的他,必需要在时代、人情与证据之间做出取舍与平衡,纵使他再有才华与能力,也不得不妥协与摇摆。
![]()
相比起左右摇摆的余高远,被笔者称之为“圣母心”的夏英杰,最终用生命证明了自己配得上“烈士”二字,也不得不让笔者从心底佩服与敬畏。
没有多少人敢于直面危险与困难,也没有多少人敢像夏英杰这样为了维护个人权利,敢于以体制内身份公然对抗公权力,因为只有她将“辩护权本身就是法律内在组成部分”彻底执行了下来,也只有她证明了法律不是单向的镇压,而是同样存在对抗与辩护两种双向维度的。
![]()
与关系密切的夏英杰不同,作为闺蜜的张丽慧,虽然有从弱到强的性格变化,但她那种由内而外的柔性风格,再加上身为检察官的特殊身份,让她具备了法律最难能可贵的“救赎”和“悔改”特性。
无论是她坚持要为闫继才平反,还是她通过舆论倒逼组织重启调查,都证明了冷冰冰的法律不仅仅只是用来惩罚,更要具备纠正自己错误的能力,而这种探讨法律如何补救自身造成伤害的命题,才是张丽慧这个角色真正的存在价值。
![]()
作为“政法五子”中最不“着调”的异类陆则铭,大多数人都会将他与夏英杰放在一起讨论,毕竟作为律师的他同样有着对抗与辩护的性质。
可在笔者看来,或许将陆则铭身后的袁亦方跟他放在一起讨论更有价值与意义,他们二人的存在更像是一种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当他们在法庭辩论中直指公诉方的各种瑕疵与问题时,他们向法庭提出明眼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意思的问题时,难道不正是在那个特殊时代对法律和执法者最强而有力的约束吗?
![]()
作为一部由“法律(刑法)是治国之重器”浓缩而成剧名的电视剧,《重器》如果缺少“政法五子”中的任何一个,或许都不足以全面解读或组成一部完整的法律。
这五位大学同学毕业之后的人生与职业境遇,不仅充分展现了法律的五种面向,更通过各种案件与人际关系体现出了这五种面向的局限性与相互牵制性,人是有性格缺陷的,时代同样也有局限性,所以法治依靠的不是圣人,而是一套可以相互制衡的制度体系。
![]()
关于《重器》的解读暂时先写到这里,更多精彩解读且听下回分解。
若觉得文章不错,希望您可以点赞、分享与关注哦,图片来自网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