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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系列政策举措,全力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畅通
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
各类渠道
具体这样做
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招聘一批
市级或者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对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以及本地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年度规划目标,统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因空岗、退休离职和新增待招聘等岗位需求,拟订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招聘计划。
根据年度招聘计划,合理安排招聘时间,鼓励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相衔接。
聚焦组织动员、矛盾调解、链接资源、应急处突、议事协商、“一老一小”服务、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心理慰藉等重点任务,加大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劳动社保、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
原则上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各地拿出较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有志于投身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务工作者。
开发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招用一批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充实城乡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重点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为他们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提供平台。
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实施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就业项目,专门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城乡社区服务岗位。
动员城乡社区服务领域
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一批
各地要支持城乡社区服务领域企业和专业化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承接城乡社区服务,加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
要用好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一揽子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结合城乡社区服务需要,更多开发养老照护、纠纷调解、便民服务、困境人员帮扶、社会工作服务等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打开新空间。
推进城乡社区见习岗位招募一批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结合服务均等化、专业化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在村(社区)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机会。
在村(社区)设立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为3-12个月,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
鼓励市级或者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根据当地年度招聘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社区就业见习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来源/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责任编辑/李敬
周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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