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线上餐饮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乐山市市场监管系统针对网络餐饮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排查、从严执法,查处多起违法案件。现将第五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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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线上餐饮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乐山市市场监管系统针对网络餐饮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排查、从严执法,查处多起违法案件。现将第五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犍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使用非食品原料雪燕制作销售饮品案
犍为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心连心服务热线群众投诉某餐饮店涉嫌将雪燕作为食品原料,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开展检查。经查,该店在外卖平台及线下门店上架多款添加雪燕的饮品对外销售。因国家卫生健康委未批准雪燕作为新食品原料,亦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无国家层面依据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犍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该案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原料使用不规范问题。经营者擅自使用无国家层面食用依据的物质加工制售饮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案件办理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入网餐饮经营者严格甄别食品原料,落实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为基层网络餐饮原料监管提供参考,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案例2: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吃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某小吃店涉嫌使用“不添加纯天然”宣传用语不实。经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核查,涉案鲜肉粽为该小吃店通过网店对外销售。该店铺商品详情页中使用“不添加纯天然”宣传用语,用户通过点击链接可购买涉案鲜肉粽。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佐证其宣传内容,涉案文字内容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该案是网络餐饮整治中查处网络食品虚假广告的典型案例。部分小微经营主体法律意识淡薄,随意使用“纯天然”“不添加”等无事实支撑的宣传话术。本案警示入网经营者线上宣传必须具备事实依据,同时要严格遵守小餐饮经营边界,不得超范围开展网络异地熟食销售,压实网络经营合规主体责任。
案例3:夹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卤肉饭店贮存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夹江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入网卤肉快餐店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查获2类过期预制食品原料,分别为红焖猪蹄、米小福泡椒牛肉。当事人在经营场所贮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夹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卤肉快餐类网络订餐受众广泛,该案暴露出部分小微入网餐饮单位食材库存管理缺位,未定期清理临期、过期原料的突出问题。通过案件查办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库存食材定期排查清理的主体责任,对同类快餐经营商户形成震慑,切实守护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案例4: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烧烤店多项食品安全违法案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烧烤店开展日常检查。经查,该个体餐饮经营户未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冰柜存放约5斤霉变自制烟熏腊肉,霉变食材未单独存放、未标注不作销售。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烧烤属于群众高频消费的网络餐饮业态,本案集中暴露出小微餐饮存在资质备案缺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食材贮存管控不严多重风险。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督促经营户补齐备案、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食材仓储管理,对同类小微入网餐饮具有较强警示教育作用。
案例5: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冒菜店线上菜品成分虚假公示案
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某冒菜店涉嫌菜品成分虚假公示。经查,该店在外卖平台上将主料为鸡肉、猪肉的丸子冒充“牛肉丸”对外销售,线上公示成分和实际食材不一致。沙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该案警示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如实填报平台菜品信息,杜绝虚假标注误导消费行为,压实网络餐饮信息公示主体责任。
日期: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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