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冉燃
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下称《立项指南》),设置662个主项目、114个加收项、7个扩展项,系统梳理规范检验类医疗服务收费,标志着我国医疗检验服务价格迎来全国统一标尺。
不少患者有这样的经历:在一家医院化验完,转诊到其他医院就医往往需要重新化验,既增加就医时间和成本,也造成医疗资源浪费。检验结果难以跨院互认的深层原因,在于不同医疗机构的检验项目、仪器试剂、检测方法、质控标准等存在差异。
此次《立项指南》突出以服务产出为导向,重点解决检验方法学价格差异化问题,从而有效避免同项不同价、重复化验等情况。例如葡萄糖检测项目,过去多数地区根据干化学法、酶法、酶电极法等不同检验方法设立不同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将不同检验方法的葡萄糖检测规范为“葡萄糖检测费”,不再区分检验方法,实现同检同价。
《立项指南》聚焦检验结果跨区域互认共享,创新推出“缺数减收”价格机制。政策明确,医疗机构提供检验服务应存储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检验过程和结果数据,未按要求上传数据,或相关检验项目上传的参考区间与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将依规减少收费。此举以经济杠杆撬动医疗机构主动共享检验数据,有利于扫清检验结果跨院、跨区域互认的障碍。
统一“度量衡”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持续校准不同医疗机构检验质量的“刻度”,着力实现检验质量均质化。依托全国统一的项目界定等,各地需进一步强化检验质控体系,筑牢不同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的技术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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