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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科学合理的规划周边交通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将中心城区志强路(清池南大道—交通南大道)机动车单行路段调整为机动车双向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志强路(清池南大道—交通南大道)由24小时机动车由西向东单行通行调整为24小时机动车东西向双向通行。
二、本通告自2026年8月28日0时起施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上述通行和停车管理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2026年8月23日
来源:沧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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