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战败后,日本给菲律宾赔8亿、印尼赔8亿,连没被日军全面占领的南越都拿了3900万美元,唯独对中国——这个被它烧杀抢掠14年、伤亡3500万人的最大受害国,战后几十年一分钱官方赔款没掏,连民间受害者的公道都拖到今天没给全。更可气的是,我们有些文人还天天捧着“中日友好”的旧黄历,把当年夹缝中求生存的战略让步,吹成什么“以德报怨的大国风范”,这种糊涂账,今天必须彻底算清。
按《中日联合声明》的法理边界,我们当年放弃的只是政府间的战争赔偿要求,从来没替3500万死难同胞、千万受害家庭签下“永不索赔”的卖身契。这完全符合两个铁打的国际惯例:一是《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明确规定,战争受害者的个人求偿权,不受任何两国政府外交协议的约束;二是《联合国战争损害赔偿原则宣言》白纸黑字写着,侵略国对强制劳工、性暴力受害者的赔偿义务,不存在任何“时效过期”的说法。
从“受害者正义不可让渡理论”考量,任何一届中国政府,都没有权力替南京大屠杀幸存者、731受害者、被掳走的四万劳工,放弃他们用血泪换来的索赔权利;用“历史记忆反哺理论”看,我们迟迟不系统启动对日索赔,本质上就是主动把历史解释权拱手送给日本右翼——人家在教科书里把侵略写成“进入”,我们还在自己的舆论场里劝大家“要大度”,这不是善良,是对死难者的二次背叛。
当年蒋介石为了抢“外交承认”,私自放弃索赔,把中国人民的血海深仇当成了政治交易的筹码;后来我们为了打破西方封锁,在最艰难的时刻做出战略让步,那是时代的无奈。可今天日本首相公然把“台湾有事”和日本“存亡危机”挂钩,自卫队导弹已经能覆盖我国东部沿海,我们凭什么还要抱着几十年前的让步自我束缚?
德国给一战战败赔款还到2010年,日本欠我们的30万亿血债,凭什么就能一笔勾销?从今天起,把分散的民间索赔力量拧成一股绳,把每一笔血债都摆到日本政府的谈判桌上,这才是对历史最基本的尊重。
支持全面启动对日民间索赔的朋友,评论区打出“支持”,让更多人看到3500万死难同胞的公道,不该被一句“大度”轻易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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