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是乘客开的,人是乘客撞的,最后坐牢的却是网约车司机。
8月19号,北京朝阳法院判了一起开门杀案,网约车司机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不理解:又不是司机开的门,凭什么判他?
但法院的逻辑很清楚:吴某某把车违规停在了非机动车道,而且没有观察周边环境、没有提示乘客注意安全,这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乘客开门只是直接因素,司机的违规停车和未尽义务才是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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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在去年12月,吴某某在环路辅路违规停车,乘客赵某打开右后侧车门,正好撞上正常行驶的电动车,骑车人姜某某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交管部门认定,网约车司机吴某某负主要责任,乘客和被害人负次要责任。最终网约车司机吴某某被判刑一年三个月,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这并非个例。去年广东顺德也判过一起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网约车司机黄某违规停车,乘客开门撞死骑车人,司机负主要责任,最后以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江苏南通如东、甘肃等地也有类似判决,司机因为违规停车、未尽安全提示义务,在开门杀事故中被追究刑事责任。就算不构成犯罪,民事赔偿也跑不掉上。海普陀法院有个案子,司机违规在非机动车道停车,乘客开门撞人,法院认定司机承担60%的赔偿责任,乘客承担40%,两人还负连带责任。
以上案例都说明一个问题,网约车司机在这类乘客开门杀的案件中,网约车司机也是主要行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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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网约车司机的责任这么重?因为网约车是车辆的控制者,司机把车停在哪儿、让不让乘客下、提不提醒,都是司机说了算。司机把车停在非机动车道,本身就把乘客和路人都置于危险之中;司机不观察后方、不提醒乘客,等于把开门的风险全甩给了乘客和路人。法律讲的是因果关系,司机的违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那网约车司机就得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给所有司机师傅提个醒,别觉得 "门不是我开的就跟我没关系"。
第一、停车不要违停,别在非机动车道、禁停路段上下客,能停到正规车位就停正规车位;
第二、停车后先观察后视镜和侧后方,确认安全了再让乘客开门;
第三、一定要口头提醒乘客 "注意后方车辆和行人",特别是后排乘客,很多人根本没有观察的习惯;
第四、有条件的可以引导乘客用 "荷式开门法",用远离车门的那只手开门,自然会带动身体观察后方;
第五、右边下车相对安全,尽量让乘客从右侧下车,左侧下车风险太大。
开门杀这三个字,听着简单,真出了事就是一条人命、一个家庭,还有网约车司机自己的牢狱之灾。提醒各位司机师傅,别等出事了才后悔,停车多观察、乘客下车多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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