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上海长宁。下午17:29分许,一辆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行至机非隔离护栏豁口处,突然向左拐进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内一辆小汽车刚好行至此处,毫无反应时间,与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骑车女子手臂、腿部擦伤。
据了解,骑车的女子是想从豁口处直接左转进对面小区。从监控画面看,事发地点距前方斑马线路口不足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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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到场勘查后认定,女子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负全部责任。不料,女子认为自己是非机动车,当场提出异议:
“他不应该注意一下这个非机动车道吗?”
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普法和安全教育,并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在承担自己伤情之外,还需赔偿小汽车全部车损。
交警提醒
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并下车推行通过,切莫骑行横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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