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小强热线》曾曝光佛山城中村及公寓水电费违规加价问题。时隔一年,记者回访禅城、南海、顺德多个镇街发现,水电加价现象依然普遍,有租客直言“晚上热醒都不敢整夜开空调”。
在禅城石湾塘头村,多名租客反映电费高达1.3元/度,水费5元/吨。而佛山居民夏季用电阶梯价一档仅0.59元/度,三档0.89元/度,1.3元/度已接近最高档的1.5倍。租客张先生月租600多元,水电费却要三四百元,每晚只敢开两小时空调。
南海桂城夏西村同样严峻,电费1.5元/度,租客杨女士只能靠小风扇纳凉度日,也有租客表示无奈“接受常态”。顺德大良新安村集体宿舍也未能幸免,水费7元/吨,电费1.3元/度。
这种现象背后是“转供电”模式——房东设置分电表向租户收费,再按总表向供电部门缴费。房东常以“整栋楼阶梯电价、线路损耗、公共用电分摊”为由加价。
当记者以租客身份看房时,二手房东称“全村都是这个价”;本地房东则直言,要么加价,要么按三级用电另付公摊费,“最终价格都一样”。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转供电主体的共用设施损耗及用电费用,应优先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若确需收取损耗,可采用电量分摊方式,但不得提高终端用户电价标准。将损耗打包进电价,属于违法行为。
尽管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多次开展专项整治,但“水电刺客”依然横行。问题根源在于:房东将本应明码标价的损耗费混入电价,而租客议价能力弱,一旦理论便被回应“嫌贵你可以搬走”。
目前,小区房收费相对清晰(如大良某小区明确列出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电费),但城中村和公寓仍是加价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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