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福满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芜湖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本次海事部门的公示严格遵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理结果,保障了航运领域监管信息的公开透明。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对涉事当事人的航运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直接影响,也为其他内河航行参与者敲响了严守航行规则的警钟。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刘福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26*******0019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2204006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17 作出处罚机关芜湖海事局
本次芜湖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刘福满,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2204006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6*******0019,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芜湖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福满成立日期2022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刘福满,所属行业为农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岭北镇铁角嘴村。
事件点评
本次芜湖海事局针对相关涉事主体作出的2000元航行违规处罚,属于单次小额行政惩戒,未触及核心经营资质红线。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主体需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及时排查航行操作合规漏洞,避免后续出现更严重的违规事件影响日常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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