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但凡手中有一点小权,他们都会用到极致,并从中获取优越感和满足感。
8月4日,青海省海西州公安局发布通报,一起小区保安公然阻拦办案警车事件引发大量网友关注热议。
7月28日下午,海西州格尔木黄河路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前往某小区处置一起纠纷警情。然而,当亮着警灯的警车抵达小区出入口时,三名保安登某、旦某、次某却强硬地挡在门前,以小区规定外来车辆入小区必须登记、需请示上级领导等为由,拒绝抬杆放行。
民警多次出示警官证件,告知正在执行紧急出警任务,但保安坚持“没有批示绝不开闸”。民警明显很有经验,既没有强制撞门,也没有当场将保安制服,毕竟他们都知道如今的舆论环境是什么样。于是,双方就在门口僵持约30分钟,道闸始终未升起。导致警情处置时机被严重延误,待警车最终驶入园区时,纠纷双方的冲突已经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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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名保安在明知是执行公务的警车、民警已亮明身份的情况下,仍故意阻碍通行,其行为构成了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2026年8月4日,海西州公安局通报:三名保安因阻碍执行公务,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根据《人民警察法》,开启警示灯具、处理突发事件的警车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刻意拦截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特种车辆可作出拘留处罚。物业内部的门禁管理制度,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不得不说,当地公安机关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还是很有担当的。他们没有沉默,没有回避,没有委屈基层民警。
这三个保安,应该没有受到过专业的法律培训,三人结伴产生从众心理和互相壮胆效应,错把岗位管控权当作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是典型的“鸡毛当令箭”。但最令人不解的是,难道他们不知道正在执勤的民警代表着什么?
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就在上个月底,山东青岛一小区发生火灾,保安因停车杆问题致使消防车通行受阻,最后保安被辞退;2021年9月21日,南京江北区一小区发生火灾,结果消防车被门口保安拦停,坚称需要向领导汇报,6分钟后才放行。最后保安被罚200元,涉事物业公司被罚了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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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并不怎么起眼的小区保安,他们觉得自己拿到道闸遥控器,就以为握了裁决权、通行权,就可以去刁难别人,故意卡流程、看人下菜、把简单事复杂化、用规则刁难人、享受拿捏他人的快感并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尊贵和权势。这种人在生活中可以说比比皆是。比如前文提到那个给同事下生死令的医生,就是这种典型的人格。
他们不是权力大到可以翻云覆雨,而是有了一点点控制、拿捏别人的机会,就忍不住想拿来炫耀、压人、彰显“我比你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可能并不高,或者最多也就是个小中层,但他们内心可能积累了很多“被忽视感”。平时事事都得看上司的脸色,小心揣摩领导的心思,还得时时处处在上级面临表现得谦逊、明事理,做人小心翼翼,表情是卑微诚恳,说话字斟句酌,无时不刻隐藏着想上位想有权的欲望。于是,一旦他们有机会“压别人”,那种心理补偿就开始爆发。
所以,像这种人如果真的有了权力,后果可想而知。只不过,并不是什么人他们都得碰得起,什么祸都惹得起。虽然说出警执勤的民警也算是牛马,但他们背后是法律在撑腰。那三个保安此时此刻估计在号子里肠子都悔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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