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那场演出的立案消息出来之后,网上吵成一团。大部分人一开始都把目光放在演出内容合规这件事上,争论即兴发挥到底算不算违规。可随着不少人翻出工商资料,一个藏了很多年的现实摆在大家眼前:我们印象里说一不二、作为德云社招牌的郭德纲,从工商股权的角度来看,并不是这家公司的老板,更像是一位级别很高、名气最大的签约艺人,也就是大家口中说的高级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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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不带主观站队,只讲已经公开的信息。武汉这场商业演出,主办方拿到了正规营业演出许可,所有节目事前按规定提交给文旅部门报备。演出过程里,郭德纲现场即兴改编了一段老歌的唱词,新增的内容没有写进报备清单里面。事后有人举报,武汉市文旅局经过核实,在8月11日正式启动立案调查,核查这件事是否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的相关条例。
消息刚传开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第一反应:出事了,郭德纲要担主要责任。顺着这个疑问,很多人跑去查德云社核心公司的工商登记,查完不少人觉得意外。德云社最核心的运营主体是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股东只有两位,王惠持股99%,王俣钦持股1%,郭德纲的名字,既不在股东名单上,也没有在这家公司登记任何高管职务。
这里要先分清两个概念,很多网友很容易搞混。我们平时嘴上说的“德云社”,是一个品牌,是一个大家熟悉的相声社团。法律层面上,它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品牌是郭德纲一手做起来的,但公司股权登记,写的是另外的名字。很多人想当然觉得,谁出名谁就是老板,现实里面,企业股权安排,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
看到这里有人马上会说,两口子过日子,谁持股不都一样?钱都是一家人的。这句话听着有道理,但法律上,夫妻财产和公司股权是两码事。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企业出现纠纷、行政处罚、经营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是登记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是配偶。这次武汉立案,被调查的是演出举办单位,也就是这家运营公司,承担主体责任的,是登记的企业,不是台上表演的演员本人。演员需要承担演艺行为对应的责任,企业要承担主办方的管理责任,两个责任分开。
我们再聊聊“高级打工人”这个说法到底是什么意思,不是贬低郭德纲,只是客观讲清楚合作模式。普通打工人,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拿工资,绩效奖金,没有股权分红,不用承担公司经营亏损的风险。高级打工人,收入很高,话语权很大,可以参与业务规划,安排节目、挑选演员,但是公司的所有权不归他。
郭德纲和德云社的关系,可以拆成三层来看。第一层,业务层面,他是社团的灵魂,相声内容主要由他创作打磨,徒弟大部分是他收的,演出能不能卖票,很大程度靠他的名气。后台很多大事,演员安排、节目编排,他说了算,业务上他有极高的话语权。第二层,股权层面,核心公司股份不在他名下。他自己名下,只有个人工作室,还有少数参股别的子公司,比如麒麟剧社他只持股15%,职位是监事,并不是控股人。第三层,收益层面,他可以拿很高的演出酬劳、节目分成,但是公司经营赚下来留存的利润,从工商信息上,归属登记股东。
很多人会抛出一个疑问:会不会有私下代持协议?网上不少自媒体传言,说王惠只是代持股份,实际控制人是郭德纲。这里要说一句实在话,代持协议属于私下约定,不会对外公示。我们能看到的公开材料,只有工商登记信息。没有经过官方公示的协议,外人没办法证实真假,我们只能基于公开信息做判断,不能拿网传的小道消息当成事实。就算家里有内部约定,对外面对监管、面对纠纷的时候,仍然是以登记的股东作为责任主体。
聊到这里,我们可以回头看这次武汉立案风波带来的启示。以前大家看娱乐圈、文艺圈的社团,习惯用传统戏班的思维去理解。老戏班里面,班主出钱,班主管事,班主拥有整个戏班。德云社一开始走的是师徒模式,后来越做越大,改成现代化的有限公司,股权做了隔离安排。这个布局,很早之前就做好了,不是这次出事才临时改的。
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股权设计?网上有很多猜测,我们客观梳理几种合理的逻辑。第一,风险隔离。做演艺行业,不确定性很高。演出违规、演员爆出负面舆情、合同纠纷,都是随时可能碰到的事。把公司股权放在家人名下,相当于做一层风险缓冲。一旦企业遇到处罚或者官司,和艺人个人资产做一定区分。当然,这不代表艺人可以躲开自己行为带来的责任,演员台上做出的事,个人该承担的责任一点跑不掉,分开的只是企业经营风险。
第二,分工不同。郭德纲主要精力放在台前演出、创作、带徒弟,没有太多时间盯着财务、工商、场地租赁、审批对接这些琐碎运营工作。王惠一直负责幕后经营,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对接各个主管部门。两个人一个主攻内容,一个主攻经营,算是家庭分工。很多家族企业,都会采用这种分工模式,一个人负责台前品牌,另一个人把控公司股权和运营。
第三,避开外部资本的干扰。早些年德云社遇到风波的时候,不少资本找上门想投资入股。把股权牢牢攥在自家人手里,不用引入外来大股东,也就不用受资本约束。代价就是,名义上,创始人没有登记持股。
这件事出来之后,网上出现两种极端声音,我们分开说说哪里有问题。第一种声音,全盘否定,说郭德纲就是一个打工的,没有本事,所有成就都是别人给的。这个说法明显不对。德云社这个牌子,不是凭空冒出来的。早年间郭德纲跑遍各个小剧场,熬过最难的日子,一点点打磨作品,把相声重新带回大众视野。没有他几十年的创作和演出,这个公司根本不存在。名气、IP、演员团队,是他打拼出来的,只是产权登记做了特殊安排。功劳不能因为股权不在名下就一笔抹杀。
第二种声音,觉得股权写谁不重要,反正都是一家人,不用拿这个说事。这个看法也不够客观。企业做大之后,公司资产和家庭财产早晚要面对继承、分割、融资这些现实问题。现在没事的时候,大家相安无事,一旦出现变故,股权登记文件,就是最硬的凭证。娱乐圈里面,夫妻店最后闹掰,股权纠纷撕破脸的案例,我们见过不少,提前看清股权布局,能看懂这家企业长久发展的隐患。
还有一个大家很关心的话题,徒弟们是什么处境。岳云鹏、张云雷这些知名徒弟,很多粉丝以为徒弟能分到公司股份。从公开信息来看,绝大多数签约演员,都没有德云社母公司股权。他们和公司签订合约,演出收入按照合约比例分成。简单说,徒弟们也是公司的艺人,拿演出分成,不是股东。郭德纲是话语权最高的艺人,徒弟是普通艺人,只是层级不一样。大家都是给这家公司干活,只是收入、地位差别很大。
再说说郭麒麟。很多人说郭麒麟是少班主,以后要接管德云社。但翻看工商资料,郭麒麟也不在母公司股东名单里面。他很早就独立出去接综艺拍戏,自己成立工作室。不少网友觉得,郭麒麟看得通透,看清了股权的现实,与其等着继承,不如自己创业,手里的东西实实在在属于自己。当然这只是网友的猜测,真实想法外人无从得知。
把视野放大一点,这种模式并不是德云社独一份。娱乐圈不少艺人,名气很大,但是自己不直接持股运营公司,交给家人或者信任的人持股管理。好处是艺人可以专心搞业务,不用被经营琐事缠住;坏处是,品牌掌握在自己手里,但公司产权不在自己名下,未来存在变数。这种模式,有利有弊,没有绝对的好坏,只能看适不适合这家企业。
回到这次武汉立案事件本身,我们不能把两件事混为一谈。第一件事,演出有没有违规,等待监管部门最终调查结论,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第二件事,股权结构是什么样子,是企业很早就定下的商业安排。不要因为这次立案,就全盘否定德云社这么多年的发展,也不要因为喜欢演员,就刻意美化它的公司架构。我们看新闻,最好分开看待事实和情绪。
网上很多自媒体喜欢走极端,要么疯狂吹捧,要么落井下石。我觉得更理性的角度是分开评价。作为相声演员,郭德纲推动相声普及,创作了大量作品,这是实实在在的成绩。作为企业参与者,他在公司里面的身份,从工商信息看,不是登记股东,属于顶级艺人。事业上他是开拓者,产权上他不属于公司登记的所有者,这两件事并不冲突,可以同时成立。
很多普通人看完这件事,也可以给自己一点启发。不管是开小店,合伙创业,还是做自由职业,一定要分清品牌、名气和公司股权的区别。千万不要误以为,事情是你做的,名气是你挣的,公司就一定是你的。白纸黑字的工商登记、合同协议,才是法律认可的凭证。现实里面,不少合伙人辛辛苦苦打拼几年,最后才发现股权不在自己手里,闹得不欢而散。德云社这个案例,刚好给所有创业者提了一个醒。
最后做个总结。武汉立案风波,本来只是一场演出合规事件,顺着这件事,大家看清了德云社独特的股权布局。郭德纲打造出德云社这块金字招牌,业务上拥有极高话语权,可从工商登记来看,他并不是母公司的股东,更像是一名高级打工人。这套家族化的股权安排,帮企业规避了一部分风险,同时也埋下未来的不确定性。至于后续调查结果,我们等官方发布消息,不信谣不传谣。
聊到这里想问大家,你怎么看待德云社这种股权模式?你觉得名气大,就等于拥有公司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一起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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